爱发言网

导航栏 ×
你的位置: 作文网 > 读后感 > 导航

《一园青菜成了精》优秀读后感

发表时间:2023-12-20

[教案]《一园青菜成了精》优秀读后感壹篇。

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比如在阅读作者的作品时,您一定感受到一些作者希望传达的精神,读后感则是将我们跳跃的思维进行详细的记录,好让我们反复品味。您从作品中领悟了获得了什么感悟呢?以下是由小编为你整理的《[教案]《一园青菜成了精》优秀读后感壹篇》,请继续阅读本文相关内容!

《一园青菜成了精》一看题目就很新颖,还没有看内容的时候猜想一定是一本搞笑风趣的书,拿到书先大概看了一下作品赏析。果真是一本很幽默诙谐的绘本,很富有童趣。中国风格的水墨绘画,很清新,很有韵味!这是一首流传很广的北方童谣,听起来读起来也都是朗朗上口。这本书很巧妙的把蔬菜拟人化,进行了一场激烈的战争。无论是语言还是绘画都是非常风趣逗乐,完全不同于那些动物型书的绘本,很有意思的一本书。

这绝对是一本要从封面看到封底的绘本书,每页都要看仔细了,封面是一园青菜炸了锅似的,乱套了,怎么回事?翻一翻往下看,接着是一幅很美的水墨绘画,很有意境。还有重要的是不要错过标题页哦,一个头戴草帽的老农,微驼的背赶着驴子驮着个袋子向远处走去,好像告诉我们好戏就要上演了,果不其然,那绿葱葱的一园青菜,“最近几天没人问,他们个个成了精。三岁多的宝贝女儿还不太理解“成了精”的含义,但却能从我的语调中判断出好玩儿的事情发生了。接下来平时看起来温顺的萝卜、莲藕称起大王,带着小葱、韭菜、黄瓜、茄子等展开大战……它们打起架来那狠劲就是狮子老虎看了都要避退三尺。“歪嘴葫芦放大炮”“大蒜裂瓣”“黄瓜青”“辣椒满身红”“茄子一身紫”。真是稀里哗啦、噼里啪啦呀!藕王支持不住了,“一头钻进烂泥坑”。大战结束后,个个鼻青脸肿。仔细阅读的人是能够享受多种乐趣的,不但谐趣的画面可以养眼,还有更多的细节来给人逗乐儿。aI679.CoM

其实女儿对于“娘娘”“战书”“挂帅”等词的意思都不太理解,还对于一些图画也一直发问,看的出来,女儿对这本书很感兴趣,虽然有些地方她不太理解,但是我边读边比划着,女儿听的仍然很是起劲,还不时的发出乐来,尤其听到“打得豆腐尿黄水,打得凉粉战兢兢”更是笑的哈哈的。看着女儿乐的样子,我也很是乐啊!

等到一切恢复平静,我们突然会惊喜的发现最后那原来绿葱葱的一园青菜颜色变深了,怎么了?成熟了!红红绿绿的一片丰收景象。再仔细的看还有惊喜哦,找找毛毛虫、小蜗牛,还发现了一个隐藏在大萝卜叶子里的一只小动物,“长耳朵,是小兔兔。”天呢,女儿很惊讶,小兔子真可爱哦!再往后翻,老农回来了,吓得锄头掉了地,草帽飞了天,目瞪口呆一脸愕然,驴子却笑弯了眼,怎么回事,才走了几天,青菜那么快都成熟了!对了,封底也不要错过哦。池塘中“扑哧扑哧”飞溅起一群鱼儿、虾、乌龟、青蛙,怎么回事儿呢?又一场好戏即将开演了吗?还是“藕王一看抵不过,一头钻进烂泥坑。”把这些池塘里的小动物都吓的溅了出来?

说点教育孩子的话题。培养孩子拥有什么样的'个性最佳?答案是幽默。大人不会幽默也没关系,每天陪孩子读一些幽默的书是个不错的选择,凡幽默之人,万事皆好,进退自如,所以一定要培养孩子以幽默为根基的整体个性。比如《一园青菜成了精》就是个很好的幽默绘本,建议妈妈们带着自己的宝贝一起亲子共同,体验幽默和风趣吧。

小编推荐

[教案]鲁迅《祝福》读后感


光阴给我们经验,读书给我们知识。在阅读了作品这本书之后,真的是久久意难平。最好的了解作品的方法就是写出一篇读后感。您一定也在关注作品的读后感吧!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上[教案]鲁迅《祝福》读后感,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以下是的编辑为大家整理的“[教案]鲁迅《祝福》读后感 ”,读完作品,我的胸怀变得更加宽广。此时我们就可以将脑中的想法记录进自己的读后感,怎样才能让我们的读后感体现出我们的真情实感呢?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祝福》长期以来是在不考虑叙述方式的情况下被评论的,评论者将目光集中在小说中祥林嫂的故事上,从文学是社会生活的反映的角度,于祥林嫂的故事中归纳出故事的思想文化意义。但是《祝福》中,祥林嫂的故事是在“我”的叙述中出现的,“我”为什么要叙述祥林嫂的故事?这个问题,是研究《祝福》不能不回答的问题。

这个问题可以换一个角度看。祥林嫂的故事其实是“我”的一个回忆,在本文中已经强调过,人物的回忆话语的意义,主要不在其回忆的内容,而在这个回忆对于回忆者的价值与意义。在“我”回忆中,祥林嫂的悲剧的原因是明确的,即她的悲剧概归因于社会。祥林嫂的悲剧归因是如何完成的?我们可以引一段用传统研究方法作的概括来说明。

祥林嫂是病态社会中正常悲剧的典型。悲剧的形成和发展,完全是按照这个社会的正常秩序进行的。小说不是以特地设计的个别好险邪恶的人物,而是以社会关系中的内在矛盾必然性作为推动悲剧情节发展的动力的。讲理学的监生鲁四老爷,俨然是封建势力的道德化身,所谓“事理通达”,表示他是按照最规矩的封建教条办事的;所谓“心气和平”,表明他并非格外奸诈凶残之徒。对于再醮重寡的祥林嫂,他用“伤风败俗”来评价她的生存,用“谬种”来论定她的死亡,均是从程朱理学的“道德心性”演绎而来,完全符合当时中国乡村小镇根深蒂固的占统治地位的伦理观念。连柳妈渲染地狱恐怖,也并非由于她心地歹毒,而是出自她对鬼神的虔信,她的思想和鲁四老爷的“不净观”一脉相通的。因此鲁家把她归入“善女人”,以示跟祥林嫂的区别,“有其主必有其仆”,写柳妈也是为了写鲁四老爷们的社会。即便是鲁镇的人们,对于祥林嫂痴心复述不幸的故事表示冷淡、嘲笑,把它咀嚼赏鉴成渣滓之后,更加以烦厌和唾弃,尽管气氛略嫌阴冷一点,但也是封建宗法制社会所造成的人与人之间淡漠关系的表现,如鲁迅所指出:“在我自己,总仿佛觉得我们人人之间各有一道高墙,将各个分离,使大家的心无从相印。”正是在封建宗法制社会正常的秩序中,一个善良的生命被套上无以洗刷的罪名,带着滴血的人生和滴血的灵魂走进地狱。人们从祥林嫂被劫回并卖进深山,看到夫权与族权的交结;从再醮重寡的祥林嫂被视为不祥之物以至连奴隶也做不成,看到道统与权势的交结;从柳妈宣扬阴司把再婚女人锯成两半的酷刑,又看到夫权与神权的交结。因此,鲁镇社会成了以政权、族权、神权、夫权为四大支柱的中国封建宗法社会的缩影。祥林嫂受苦难、受宰割、受歧视、受唾弃的命运,成了封建宗法社会中千百万处于奴隶地位的农村劳动妇女的命运写照。

这个概括对于祥林嫂的故事而言,不可谓不全面,但是问题是“我”为什么要讲一个因社会而死的下层劳动妇女的故事呢?

我们首先研究在“我”回忆之前发生的事。

第一是“我”与鲁四老爷的故事。

他是我的本家,……是一个讲理学的老监生。……一见面是寒暄,寒暄之后说我“胖了”,说我“胖了”之后即大骂其新党。但我知道,这并非借题在骂我:因为他所骂的还是康有为。但是,谈话是总不投机的了,于是不多久,我便一个人剩在书房里。 从“还是康有为”一语可知,“我”是更新的新党类人物,但是时间对于鲁镇只是自然的时间,仿佛一切都已经停止,“我”已经与鲁四老爷一类的人无对话的可能。不仅鲁四老爷如此,鲁镇的人们都如此:第二天我起得很迟,午饭之后,出去看了几个本家和朋友;第三天也照样。他们也都没有什么大改变,单是老了些;……而这故乡与故乡的人们生活得很满足,一至祝福,全镇家家都在预备“年年如此,家家如此,——只要买得起福礼和爆竹之类的——今年自然也如此。”而他的住的地方也无可心解闷的可看的东西:……壁上挂着的朱拓的大“寿”字,陈抟老祖写的,一边的对联……道是“事理通达心气和平”。我又无聊赖的到窗下的案头去一翻,只见一堆似乎未必完全的《康熙字典》,一部《近思录集注》和一部《四书衬》。 所以,他呆不住了,“无论如何、我明天决计要走了。”在我与鲁镇社会的关系中,反复叙述的是“我”之新,而在其叙述语调中透出高高在上的新人物对于陈旧落后社会的优越感。

在“我”与祥林嫂的关系中,这种优越感受到了挑战。这个自命不凡的新人物“我”遭遇祥林嫂的连环三问:“一个人死了之后,究竟有没有魂灵的?” 我很悚然,一见她的眼钉着我的,背上也就遭了芒刺一般,比在学校里遇到不及豫防的临时考,教师又偏是站在身旁的时候,惶急得多了。对于魂灵的有无,我自己是向来毫不介意的;但在此刻,怎样回答她好呢?我在极短期的踌躇中,想,这里的人照例相信鬼,“然而她,却疑惑了,——或者不如说希望:希望其有,又希望其无……,人何必增添末路的人的苦恼,为她起见,不如说有罢。

“也许有罢,——我想。”我于是吞吞吐吐的说。

“那么,也就有地狱了?”

“啊!地狱?”我很吃惊,只得支吾者,“地狱?——论理,就该也有。——然而也未必,……谁来管这等事……”

“那么,死掉的一家的人,都能见面的?”

“唉唉,见面不见面呢?……”这时我已知道自己也还是完全一个愚人,什么踌躇,什么计画,都挡不住三句问,我即刻胆怯起来了,便想全翻过先前的话来,“那是,……实在,我说不清……。其实,究竟有没有魂灵,我也说不清。”

正是祥林嫂的连环三问使“我”精神上有了负担:我乘她不再紧接的问,迈开步便走,匆匆的逃回四叔的家中,心里很觉得不安逸。自己想,我这答话怕于她有些危险。她大约因为在别人的祝福时候,感到自身的寂寞了,然而会不会含有别的什么意思的呢?——或者是有了什么豫感了?倘有别的意思,又因此发生别的事,则我的答话委实该负若干的责任…… 这个“我”因此不断千方百计地自我开解而又觉得有危机:

但随后也就自笑,觉得偶尔的事,本没有什么深意义,而我偏要细细推敲,正无怪教育家要说是生着神经病;而况明明说过“说不清”,已经推翻了答话的全局,即使发生什么事,于我也毫无关系了。

……

但是我总觉得不安,过了一夜,也仍然时时记忆起来,仿佛怀着什么不祥的豫感,在阴沉的雪天里,在无聊的书房里,这不安愈加强烈了。

在内心的矛盾中,主人公“我”决计走,也就是逃:

不如走罢,明天进城去。福兴楼的请墩鱼翅,一元一大盘,价廉物美,现在不知增价了否?往日同游的朋友,虽然已经云散,然而鱼翅是不可不吃的,即使只有我一个……。无论如何,我明天决计要走了。

但是事与愿违,“我”还没有走,祥林嫂却真的死了。“我”为此惊惶,但是短工的一句话给了他安慰:

“怎么死的?——还不是穷死的?”他淡然的回答,仍然没有抬头向我看,出去了。

然而我的惊惶却不过暂时的事,随着就觉得要来的事,已经过去,并不必仰仗我自己的“说不清”和他之所谓“穷死的”的宽慰,心地已经渐渐轻松;不过偶然之间,还似乎有些负疚。晚饭摆出来了,四叔俨然的陪着。

“渐渐轻松”的心境与已经决定离开(正是逃离)之际,“我”进一步思索了祥林嫂的死:

这百无聊赖的祥林嫂,被人们弃在尘芥堆中的,看得厌倦了的陈旧的玩物,先前还将形骸露在尘芥里,从活得有趣的人们看来,恐怕要怪讶她何以还要存在,现在总算被无常打扫得于干净净了。魂灵的有无,我不知道;然而在现世,则无聊生者不生,即使厌见者不见,为人为己,也还都不错。

“我”正是在这样自我安慰、辩解之后,“静听着窗外似乎瑟瑟作响的雪花声”“反而渐渐的舒畅起来。”正是在这自我辩解的舒畅中,祥林嫂半生事迹的断片“连成一片了”。

综上分析,祥林嫂故事的被讲述,正是进一步证明了她的死的责任,在鲁镇社会,而与“我”无关。研究者已经注意到“我”、与“鲁镇”、“祥林嫂”与“鲁镇”、“我”与“祥林嫂”之间的三重复杂关系,但是,小说中还有一重关系,即叙述者与小说中的人物“我”与鲁镇世界的关系。在本文的第一部分我们已经指出,在第一人称小说中,叙述者与人物“我”并不是同一的:

叙述者——“我”回忆(讲述、叙述)/“我”之往事

话语行为者——故事中的人物

自称“我”——第一人称叙述

故事中的两个“我”: “经验之我”与“回忆”、“讲述之我”是同一个人,他们有时间上的先后,他们与话语行为的叙述者“我”不是一回事。当回忆的“我”讲述自己的往事时,过去的那个“经验之我”在时间上总是在前的,回忆之“我”总是在事后才能讲述,但是那个叙述故事的叙述者,在叙述故事之前总是对于故事的一切了如指掌的,回忆的讲述之“我”与经验之“我”其实都是叙述者的创造,它创造了“讲述之我”与“经验之我”的想象的生活时空,它凌架于“讲述之我”与“经验之我”的生活时空之上。正是这个叙述者“我”以超然的态度讲述着“我”与鲁镇世界的遭遇的故事,引导读者去寻思一个知识者与乡土中国的关系。而叙述者的这一呈现的结构方式,正体现了思考中国知识分子价值意义的思维模式。

[精]昆虫记读后感优秀范文集锦


书是开启智慧之门的钥匙,阅读一本好书能够让我们受益匪浅,不少人读完作者的作品,书中引人入胜的描写带给他们许多感悟,这时我们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这些道理,您一定也在关注作品的读后感吧!经过小编精心整理,推出[精]昆虫记读后感优秀范文集锦,强烈建议你能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昆虫记读后感优秀范文(篇1)

最近我读了《昆虫记》,感悟很深。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属于昆虫的世界,如蝉在地下“潜伏”四年,才钻出地面,在阳光下歌唱五个星期;蟋蟀善于建造巢穴,管理家务;蜘蛛在捕获食物、编织”罗网“方面独居才能;螳螂善于利用“心理战术”制服敌人;樵叶蜂能够不凭借任何工具“剪”下精确的圆叶片来做巢穴的盖子。

《昆虫记》是优秀的科普著作,也是公认的文学经典,它行文生动活泼,语调轻松诙谐,充满了盎然的情趣。在作者的笔下,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做出无私的奉献,为女儿操碎了心”,而被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它甚至会像婴儿般胡闹”。多么可爱的小生灵!难怪鲁迅把《昆虫记》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

值得一提的是,法布尔写《昆虫记》除了真实地记录昆虫的生活,还透过昆虫世界折射出社会人生。昆虫的本能、习性、婚恋、繁衍和死亡,无不渗透着作者对人类的思考,睿智的哲思跃然纸上,全书充满了对生命的关爱之情,充满了对自然万物的赞美之情。

读了这本书,让我更加明白生命可以珍贵。昆虫的生命是短暂的,人类的生命亦是如此。如果我们不好好把握今天,就只能给今天留下遗憾,让明天更加后悔。所以行动起来吧,为了今天,更为了明天,积极做好每一件事。

昆虫记读后感优秀范文(篇2)

最近我读了著名的昆虫学家法布尔写的《昆虫记》这本书。这本书里面,写了许许多多可爱的小昆虫。

昆虫学家法布尔把各种各样、五颜六色的小昆虫都表达的活灵活现。他把那些小昆虫怎样筑巢、怎样捕捉食物,那些小昆虫身上的颜色、形态,等等,都写得一清二楚。他还把可怕的蜘蛛、恶心的绿蝇、凶狠的螳螂写得栩栩如生。在这些昆虫里面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大孔雀蝶和螳螂。

大孔雀蝶是一种为爱而生的蝴蝶。这些漂亮并且大的像鸟一样的蝴蝶,好像从来都不知道去寻找食物吃。它们会花费自己的一生,来寻找自己的配偶,其实它们的生命也只有短短的几天。因为它们只知道爱,却不知道像别的蝴蝶那样在花丛中吸吮花汁,所以它们自然而然就不会长寿。

但是凶残、毒辣的螳螂可就没有像大孔雀蝶拥有那么多爱心了,也绝对不会那么的温柔。不过螳螂长着苗条的身材,而且再配上淡绿色的皮肤和纱一样的翅膀,显得特别优雅。很久以前,农夫们看见螳螂总是仰望着天空,两只手也高高举起,就像是在祈祷一般,因此都称它为“祈祷的女神”。

可是人们却万万没有想到,这个外表看上去像是女神一样的昆虫,竟然是一个凶狠手辣的杀手。只要有其他昆虫从它的身边经过,不论是什么样的昆虫,也不论是故意的侵犯还是无意路过的,螳螂都会立刻气势汹汹的冲上去。

螳螂都是爱吃活的昆虫的。软颈、大刀和锯齿是螳螂最具杀伤力的三大武器。在所有昆虫中,只有螳螂的颈部是软的。

但是它的凶恶和残忍是人们想象不出来的。因为,螳螂不仅仅吃其它的昆虫,还会吃自己的亲朋好友。还有更惊人的,那就是雌螳螂会把自己的丈夫给吃了!

真没想到,大自然里还会有自相残杀的事情发生。真不知道,大自然里还会有哪些我们没有发现的可怕的、惊奇的事情!

在作者的笔下,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他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多么可爱的小生灵!难怪鲁迅把《昆虫记》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

我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昆虫记》让我眼界开阔了,看待问题的角度不一样了,理解问题的深度也将超越以往。

昆虫记读后感优秀范文(篇3)

这些天,我认真阅读了《昆虫记》,这是法国着名的昆虫学家法布尔写的一部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

我被书中对各种昆虫幽默有趣的描写深深地吸引着。在作者的笔下,人性化的虫子翩然登场,萤火虫给蜗牛涂上了麻醉,享受它的一顿美食;红蚂蚁执着得异常可爱,他们出行、回家只认一条路;螳螂只有在与敌人作战时才露出腋窝下像珍珠一样的'圆点,炫耀一番……多么可爱的小生命啊!读着读着,这些栩栩如生的虫子们渐渐地清晰起来,我思考着:如果我们注意保护环境,不污染环境,这些虫子是不是还会存在呢?现在的环境日益恶化,将来他们还能生存下去吗?

当我继续阅读《昆虫记》时,我又被法布尔探索大自然时那严谨的实验方法,大胆的质疑精神和勤勉的作风所叹服。他五十年如一日地深入到昆虫的世界中,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对各种昆虫进行研究,并用生动的文字形象地展示在世人面前,可以说,书中的每一个字都蕴含着他对生命和大自然的热爱。看到他细致入微地观察毛虫的旅行,不顾危险地捕捉黄蜂,反复对高鼻蜂毒针的作用、时间、效果进行试验……我深深地感受到了科学精神的伟大。

《昆虫记》不仅让我开阔了眼界,增长了知识,而且学会了从不同角度看问题。我觉得《昆虫记》是一本值得每位同学阅读的好书,只要你认真地阅读它,就可以像我一样,从中获益很多。

昆虫记读后感优秀范文(篇4)

《昆虫记》是一本讲述昆虫的书,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昆虫记》是一部研究昆虫的科学巨作,在自然科学史与文学史上都有它的地位,被誉为“昆虫的史诗”。其中的内容生动有趣,讲述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展现了一个丰富多彩的昆虫世界。在他的笔下,有着红蚂蚁、蝉、螳螂、蝈蝈、蟋蟀、蝗虫、大孔雀蝶、小条纹蝶、胡蜂等等众多昆虫。《昆虫记》不仅是一本反映昆虫内心世界的书,也侧面反映了当今社会形形色色的人物。

这部巨作所表述的是昆虫为生存而斗争所表现的妙不可言的、惊人的灵性。法布尔的心中充满了对生命的关爱之情和对自然万物的赞美之情,正是这种对于生命的尊重与热爱之情,给这部普普通通的科学著作注入了灵魂,他以人文精神统领自然科学的杂乱,以人性关照虫性,使昆虫世界成为人类获得知识、趣味的文学形态。昆虫的本能、习性、劳动、繁衍和死亡无不渗透着人类关怀。字里行间洋溢着作者本人对生命的尊重与热爱。在他的笔下,每一只昆虫都同人类一样有灵性,会说话,会唱歌。胡蜂、苍蝇、蜣螂、蚂蚁、蝉等这些看似不起眼甚或有些让人讨嫌的昆虫,经过法布尔的细致观察后,显示出生性美好的一面。因而也被视为动物心理学的奠基之作。

一个人能耗用一生的时间来观察和研究昆虫,已经不容易,而又将观察的经验写出一本传世之作,更不能不说是奇迹。在《昆虫记》中,反映了法布尔对自然世界的无限热爱,和对大自然的向往、追求。《昆虫记》不仅是一本描写昆虫的著作,更是一本描写生动有趣的故事的书。《昆虫记》让我明白了生命的意义,明白了生命从繁衍到死亡,让我更加珍惜生命,对小小的昆虫也增加了许多尊重。《昆虫记》让我了解了大自然的神奇,让我了解了生命。

《昆虫记》看似平平淡淡,但却无时无刻地反映出作者珍爱生命、热爱生活的情感,对生命的尊重与热爱。

[精]骑鹅旅行记优秀的读后感5精选


文字,是我的生命;书籍,是我的灵魂,在阅读了作品后,我相信你会对这部作品产生兴趣。你是否掌握了读后感的写作技巧呢?编辑特意为大家收集整理了“骑鹅旅行记优秀的读后感5”。

骑鹅旅行记优秀的读后感5 篇1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瑞典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主人公是一个14岁的男孩尼尔斯,他非常顽皮,对读书毫无兴趣,专爱恶作剧,欺负小动物。他在家里因为作弄一个小精灵,被小精灵变成一个拇指大小的小人儿。一群大雁从空中飞过,家里一只雄鹅莫顿也想飞走,他紧紧抱住雄鹅的脖子,不料被雄鹅带上高空。从此,他骑在雄鹅身上,跟随大雁一直飞到拉普兰。他饱览了祖国的风光,经历了种种的困难和危险,并从动物身上学到了许多优点,该正自己的错误和缺点。当他重返家园时,不仅恢复了原形,而且成了一个有爱心、责任感的好孩子。

这本书讲了许多民间传说,还用优美的词语描述山水秀丽,景色优美的大自然。尼尔斯用自己的聪敏才智,破坏了狐狸斯密尔的许多诡计,拯救了许多动物。尼尔斯回到家为了拯救雄鹅莫顿,不顾一切的找爸爸妈妈,谁知他已经恢复原形。

我要学习尼尔斯乐于助人,勇于改正自己的错误,做个诚实,勇敢,友爱的好孩子。

骑鹅旅行记优秀的读后感5 篇2

我看了许许多多、教人难忘的课外书,最令我记忆犹新的是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最负盛名的作品———《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名叫尼尔斯的十四岁农村小男孩的故事,他家住在瑞典南部,父母都是善良、勤劳却又十分贫困的农民,尼尔斯是一个不爱学习、调皮捣蛋、爱捉弄小动物的小孩。一个初春,他的父母上教堂去了,他在家里捉弄一个小精灵时,被小精灵用妖法将他变成了一个拇指般大小的小人儿。正在此时,一群大雁从空中飞过,家中一只雄鹅也想展翅跟大雁飞行。尼尔斯为了不让雄鹅飞走,紧紧抱住鹅的脖子,不料却被雄鹅带上高空。

从此,他骑在鹅背上跟随着大雁走南闯北,周游瑞典各地,从南方一直飞到最北方的拉普兰省,历时八个月才返回家乡。他骑在鹅背上,看见了自己的祖国的奇峰异川、旖旎风光,听到了许多故事传说,同时也饱尝了不少苦难。在漫游中,他从旅伴和其他动物身上学到不少优点,逐渐改变了自己的缺点,培养出助人为乐的优秀品德。不仅重新变成了高大帅气的男孩子,而且还成了一个善良、勤奋的好孩子。

作者是想通过这个故事,启发少年儿童要有良好的品德,旺盛的求知欲。要善于取人之长,补己之短。同时,我深深地感到:在危难时候不要退缩,要勇敢的去面对;遇到困难时应智慧、冷静思考。无论做什么事都要仔细认真、不可马虎,不可以敷衍;我们也要爱护小动物,不能去伤害他。书中我饱览了瑞典的锦绣山河,学习了瑞典的地理,历史和传统文化,了解了生长在这片土地上的各种动物和植物,领略到瑞典的高山大川、森林草原,那里的景色有着另外一番风情,让我深深陶醉其中,回味无穷。

我爱阅读,这本书充满了无限魅力。因为它不仅让我领略了秀丽的北欧风光,更让我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特别是放鹅姑娘“奥萨”,困境和悲痛中依然有一颗坚强的心。聆听了这些动人的传说,令人感动,深受启发。朋友!请记住这本书——《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你也会同我一样着迷不已、爱不释手。

骑鹅旅行记优秀的读后感5 篇3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五年级的推荐书目,一开始,我就被这本书的名字吸引住了。

在阅读之前,我对这本书有很多疑问:尼尔斯是谁?为什么要骑鹅旅行?他去过哪些地方?尼尔斯能骑上鹅吗?

所以,在五、一节假期中,我便把这本书读完了,书一读完,也解了我心中许多疑惑。

尼尔斯一开始是一个粗野、顽劣的捣蛋鬼,他总爱戏弄家畜。一个小精灵为了惩罚尼尔斯,便把它变得比家畜还小。

尼尔斯变小以后,去找家畜来帮忙,而家畜们因为尼尔斯没变小以前老是捉弄他们,所以家畜们都不愿意帮助他。

这时,大白鹅莫丁被天上的大雁迷住了,想与大雁一起飞,尼尔斯想要拦住它,却因为自己变得又小又轻,被莫丁带上了天空,开始了旅行。

我想,这应该就是书名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原因了吧。

在旅行的路上,尼尔斯变得不再欺负弱小,而是尽自己最大的力量去帮助弱小。从此,尼尔斯骑鹅旅行便在动物中传开了。

在旅行中,尼尔斯结识了许多好朋友,从前对尼尔斯很讨厌的动物们也都改变了对他的看法。

虽然尼尔斯一开始顽劣粗野,但在旅行当中,他为救出的朋友舍生忘死,他为帮助朋友奋不顾身。

最后,小精灵说只有让尼尔斯的父母杀了大白鹅莫丁他才能变回来。可毕竟尼尔斯和莫丁一起去了很多地方,建立起了深厚的友谊。尼尔斯努力劝服了父母不杀白鹅莫丁,大白鹅没有死掉,尼尔斯也变了回来。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的故事就到此结束了。通过读这本书,我知道了,我们要珍惜友情,文中的尼尔斯虽然顽劣,但有着一颗乐于助人的心。这一点,是我们所有人都要向他学习的。

动物是我们的好朋友,我们都要保护它们,朋友之间我们还要互相关心,这就是我读这本书之后的收获。

骑鹅旅行记优秀的读后感5 篇4

“他走上堤岸以后,又回头望着许多飞越大海的鸟群。所有的鸟都发出引诱的叫声,只有一群大雁在他还能看见的时候一直默不作声地向前飞着,直到消失在远方。它们排列均匀,队形整齐,速度轻快,振翅强劲有力。男孩子对飞走的鸟无限留恋,似乎盼望再次变成能够跟随一群大雁飞越陆地和海洋的大拇指。”

这就是《骑鹅旅行记》的结尾。尼尔斯与大雁告别了,我也应该和尼尔斯、大雁以及书中的一切动物“告别”了。但是乐意帮助他人的尼尔斯,善良、坚强的大雁,热爱自由的金雕高尔果,热心的渡巴塔基的形象,我是永远不会忘记的。

这本书是瑞典著名女作家赛尔玛·拉格洛夫写的。这本书主要写一个经常欺负动物的男孩尼尔斯被狐仙变得只有拇指那么大。他骑在雄鹅茅帧背上,跟随大雁旅行,到了许多地方,经历了许多危险。最后养成了主动帮助动物的习惯,最终成为一个热爱动物、关心动物、乐意帮助他人的好孩子。

像从前的尼尔斯一样,我也曾常欺负动物。我经常去吓唬猫,害得猫老是一见我就躲在屋里不敢出来;我捉了许多蝴蝶,把它们折腾得筋疲力尽,半死不活,然后毫不在乎地把它们一脚踩死。

哎,我太不应该那样做了。因为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是大自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比如猫头鹰、蛇、狐狸能帮助人们捉田鼠;蜻蜓、青蛙、燕子等能帮助人们捉害虫;牛、马、驴等为人们劳动;狗是公安战士侦破疑案,追捕坏人的好帮手……动物给人类的好处实在太多!

骑鹅旅行记优秀的读后感5 篇5

当我拿到这本书,书的名称让我感觉很好奇,我非常想赶快看看里面的故事。这本书讲了尼尔斯有一天在妈妈的梳妆台的抽屉里,无意中发现了一个脸上都是皱纹,但是没有胡子的小精灵,尼尔斯抓住了这个小精灵,但是小精灵生气了,把尼尔斯变小了,变得像老鼠那么大,尼尔斯很着急想变回以前那么大,于是他去找小动物们帮忙,但是小动物们都不答应帮忙,因为他总是虐待小动物们,所以小动物们不喜欢他。这时天空中飞来一群大雁,其中一只大雁对尼尔斯家里的家鹅说:“跟我们一起来吧,飞向南方。”家鹅心动了,就想飞上去和大雁一起,尼尔斯紧紧抓住了家鹅脖子上的绳子,这只家鹅是妈妈最喜欢的鹅,尼尔斯不想让它飞走,但当尼尔斯骑到家鹅背上时,家鹅已经飞在空中了,于是尼尔斯骑着家鹅的旅行就开始了……

最后大雁们抵达了南方,尼尔斯在这段路程中,因为帮助了很多人,他最终回到自己原来的样子,也回到了自己的家。

这本书教会我还是要乐于助人才会有好的运气!

骑鹅旅行记优秀的读后感5 篇6

暑假期间,我读了一些书,有《少儿百科全书》、《森林谜案》、《鸡皮疙瘩》,但我最喜欢的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尼尔斯,他不爱学习,喜欢调皮捣蛋。有一次,他因捉弄了小精灵而被变成了小人他在院子里走动,希望能找到小精灵,向它道个歉,求它把自己变成人。他没有找到小精灵,但他发现雄鹅莫顿打算飞走同大雁们一块旅行。为了不让莫顿逃走,尼尔斯拉住了它。结果,他们都飞上了天空。于是,尼尔斯干脆骑在莫顿身上和大雁群一同旅行。一路上,他们见识了很多很多。

读这本书,你不能不想到人与动物之间的关系:这本书,以动物的视角揭露了人对动物的残忍拿机枪扫射大雁群,把小鸭当诱饵诱捕众多鸭儿,为自己方便而剥夺无数动物的家园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尼尔斯是个爱调皮捣蛋的孩子,大家都不喜欢他。然而,在他那调皮捣蛋的后边,乐于助人的心。

尼尔斯为了朋友奋不顾身,他的善良感动了小精灵,小精灵将他变回了原形。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做事也要考虑朋友,不要自私,这样才能有一个好的结果。

骑鹅旅行记优秀的读后感5 篇7

成功,离不了真挚的友情;成功,离不了无限的智慧;成功,离不了自信和坚持……。这些成功的要素,就是你我在成功路上必不可少的朋友。它们能够净化我们的心灵,使我们最终变成一个成功的正义的人。

它讲述了一个叫尼尔斯的少年的旅行经历。尼尔斯生性顽皮,因为得罪了小精灵而变成了拇指大小的小人。后来他骑上了大鹅莫顿,并和大雁阿卡一同走南闯北,一直走到了拉普兰省。在这次奇异的漫游中,尼尔斯不仅看到了祖国的大好风光,增长了知识,认识了新朋友,听到了许多故事,更是结识了“好品质”这位良师益友。在重重困难和危险下,他从好友身上学到的智慧与品质很好地帮助了他。他还从伙伴的身上学到了许多道理,并改正了自己调皮、顽劣等缺点,最终成为一位勇于舍己、助人为乐、有责任心、有爱心的善良的人。

古往今来,很多名人都是在优秀品质这些朋友的陪伴下取得成功的。爱迪生在寻找一种材料做电灯丝时,曾千百次失败,被人讥笑,如果没有自信、坚持这些朋友的陪伴,他就不可能继续实验,并取得最终的成功。邓亚萍身高1.50米,她曾因身高原因被省队拒之门外,但她没有因此自卑,放弃她喜爱的乒乓事业,凭借超乎寻常的自信与勤奋,她终于成为最伟大的乒乓球运动员。还记得20xx年夏天那位最美女教师吧,她用舍己为人的品质救下了五名学生。虽然她的身体残疾了,但我想她的精神一定是愉悦的,因为她帮助了别人,因而得到了很多人的尊重、爱戴和感谢。

假如我们有了智慧、爱心、友情、坚持、勤奋、自信、舍己为人等朋友,成功的大门就会大方地为我们开启。让我们共同向成功前进吧!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4

书中的主人公尼尔斯·豪格尔森,用他那14岁时,历时八个月的旅程,向我展示了多姿多彩的瑞典风光;你看他为了大学生的一部手稿,宁愿放弃自己变人的机会,多么真诚、善良;他情愿彻夜不眠,也要救高尔果出去多么自信勇敢;他面对凶猛的黑旋风,没有一丝退却。这都是因为他从心底里,爱阿卡和大雁们,爱莫顿和他的朋友们,所以他才能得到动物们的赞扬和夸奖,才能从一个淘气包变成一个讨人喜欢的好孩子。他是一个真正的好孩子。

我是一个成长在新社会新世纪的少年,不可能有像尼尔斯那样的奇遇,但我仍然可以做一个乐于助人、勤劳善良的孩子。现在,我六年级了,再过一年,我就要进入中学阶段的学习了,我一定会遇到许许多多的困难。我会怎么做呢?我陷入了沉思。我是会像尼尔斯一样勇往直前,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气克服,还是畏缩不前?答案是肯定的,我应该以尼尔斯为榜样。

尼尔斯·豪格尔森刚变成大拇指儿时,是一个捣蛋鬼,可为什么在他重新变成人时,他有了这么多好品质?在惊险来临时,他锻炼了自己,在困难时,他不忘记友情,心里只有朋友,正是这样一次次的困难和惊险,正是因为受到了旅伴的影响,他才变得善良勇敢。我不是也应该这样吗?在困难中磨练自己,使自己更加成熟,将来,成为建设祖国的栋梁之材。

尼尔斯对巴塔奇说的一段话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当别人遇到不幸时,我意识到背弃一个朋友是何等的不义和丑恶,所以我不能撇下莫顿,让他孤零零地去应付这段艰难旅程中的一切风险。”

骑鹅旅行记优秀的读后感5 篇8

好词:虐待皱纹聚精会神门槛垂头丧气头晕目眩栖息支支吾吾

狡滑戏弄毫不犹豫低矮栖身刮目相看敬佩贪婪霸占

闷闷不乐津津有味

好句:

——大雁们比鹅小很多,羽毛是灰色的,眼睛闪闪发亮。

——数不清的灰老鼠开始不约而同地朝着哨声走来,他们来到院里,围着尼尔斯,听得简直入了神。

——不一会,浩浩荡荡的灰鼠队伍就跟着尼尔斯走出了格里敏大楼。

——所有的动物蹲坐好,这时鸟类一群群地飞过,各种各样的'鸟儿像云彩一样,铺满了天空。

——联欢会并没有因此而中断,动物们都等着最精彩的节目——鹤的表演呢!大鹤们开始表演老人,他们做出各种各样漂亮而优雅的动作,让动物看得眼花缭乱。

——突然,尼尔斯吃惊地看到,海岸上立着一座气派非凡的城市。这座城市的墙很高,城门也很大。

内容概述:

有一个男孩叫尼尔斯,他是一个不爱学习、喜欢搞恶作剧,还非常顽皮的小孩。由于他捉弄了一个小精灵而被变成了小不点,并被家里的大白鹅带上了高高的天空,开始了一段奇异的冒险之旅。尼尔斯和他的雁群伙伴不断遭遇各种挑战:奸猾的狐狸、凶猛的大鸟、黑压压的老鼠群------后来他变成了一个勇敢、机智、善良、乐于助人的好孩子。

读后感:

我喜欢以前那个调皮捣蛋的尼尔斯,更喜欢现在这个机智、勇敢、乐于助人的尼尔斯。不喜欢奸猾的狐狸,也不喜欢凶猛的大鸟,在今后我要学习尼尔斯的机智、勇敢和乐于助人,做一个老师、同学、家人都喜欢的好孩子。

骑鹅旅行记优秀的读后感5 篇9

期中考试过后,金老师向我们推荐了一本书,这本书的书名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作者是瑞典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我以前在其它地方看到过这个故事,但是内容十分简单,不太具体,于是我就请爸爸给我买了一本新书。

故事的主人公有调皮的尼尔斯、善良的白鹅马丁、有责任感的领头雁阿卡和狡猾的狐狸斯密尔。事情是这样的:尼尔斯是个十四岁的男孩,但他是个不折不扣的捣蛋鬼,有一天,他捉弄了一个小精灵,生气的小精灵把他变小了,而他又凑巧骑上了快要飞上蓝天和大雁一起旅行的白鹅马丁,开始了一段冒险旅程……

我觉得马丁非常善良,因为他冒着与雁群失散的风险,独自留在厄兰岛,照顾因为翅膀受伤而跟不上雁群的小灰雁邓芬。我觉得尼尔斯很勇敢,因为他明知道自己很弱小,还要去吸引狐狸的注意力,争取时间,救出狐狸口中的大雁。

这本书还写了许多瑞典的风景,这都是作家花费两年的时间和精力,游遍瑞典才写出来的。这本书不仅让我了解到瑞典的风景,还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朋友之间应该互相帮助,才能合力克服各种困难。

读后感范本: 根鸟读后感壹篇


读书是运用语言文字来获取更多的知识,找到更好的思维模式。在阅读了作者写的作品,我的心里满是感动,读后感是对个人情感和个人理解的一种抒发。那么读了作品之后,您有什么收获呢?经过搜索整理,小编为你呈现“读后感范本: 根鸟读后感壹篇”,欢迎分享给你的朋友!

读了曹文轩写的《根鸟》,我受益匪浅:如果一个人决定做一件事,就一定要把这件事做好,绝对不能半途而废。书中的根鸟便是这样的人,他自从收到了一封求救信后,就整天心不在焉,最后决定背井离乡,踏上了拯救之路。途中,根鸟经过了青塔、鬼谷、米溪、莺店这几处地方,都发生了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情,可他都没有气馁,一直坚持了下去。

他让我想到爱迪生,他为了发明蓄电池,整整花了十年的时间。最后不断地遭受失败的他,经过了五万多次左右的试验,终于将蓄电池发明了出来。我就在想:爱迪生真的好伟大,在经过五万多次的失败后他都没有放弃,如果换做是我的话,在经过五次的失败后,我绝对放弃了。

所以,你如果决定要去做一件事情,就不能半途而废。根鸟不正是如此吗?他为了寻找紫烟,坚持不懈、不屈不挠。我敬佩他!

[教案]《第七天》读后感500字之一


读书的魅力需要我们穷尽一生来体会,大家一口气读完作品之后,想必都有很多想说的话,读后感可以记下来我们在书中神奇的发现。如何才能写好作品的读后感?小编现在推荐你阅读一下[教案]《第七天》读后感500字之一,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读读好的作品,追求的是一种气质、亦是一种涵养,我相信每一个曾经读过作品这本书的读者,内心的感触一定很多。此时我们动笔写一份读后感可以很好的将自己的想法和书中的情节相结合,作品的读后感应该怎样去写呢?的编辑为您整理了一些与您需要的信息“[教案]《第七天》读后感500字之一 ”,欢迎本文为大家提供参考!

《第七天》读后感500字:

《第七天》刷新了我对死后的认知,讲述的是男主在死后像孤魂野鬼一样在世间游荡七日,回忆过往人生经历种种,奇特而又普通的人生,家庭亲情、爱情婚姻、生活中偶遇的人的遭遇,算是活在大社会的局部缩影,生前有无处安放的灵魂,死后无葬身之地,虽无葬身之地,但却有一个世外桃源般的地方,有一群同类共同居住在所谓的“天堂”般的地方。

我理解的死近是于佛家倡导的众生平等,无论富贵贫穷,死后都是入土为安,落叶归根,魂归故里,虽然生的艰难,死后可以安详平静。

余华的小说总有一直现实主义的苍凉感,基调一直都是阴暗、凄惨的,虽然这一篇大基调维持这个标准,但是男主和养父的父子之情充满了温情,有些环节让我热泪盈眶。爱情也曾很纯粹美好,那个女子曾懂得欣赏男主的善良温暖。一个温良的男人值的托付终生,在商业化的金钱社会最终抵不过用金钱和梦想包裹着的“志同道合”的诱惑。

那些熟悉的主题也一一涵盖“危楼事故、拆迁、跳楼、弃婴、卖肾……”道尽生而为人的存活的艰难,不觉得有什么怪诞,余华把这些放入这本小说让我觉得有些诧异,这些太过耳熟能详的社会新闻故事,早已见怪不怪了,写下来反而让我惊异,寻常事不足以如题的感觉。

总需要文字纪录这个时代留给后人来看,也许几十年后的人看这本书可以当成曾经这个时代的纪实性作品吧。

鸿门宴读后感壹篇


阅读好书就是从人类文明的智慧中摘取发光的星星,我们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以后,相信内心有了很多的感触和想法。阅读完作品之后,可以写读后感表达我们对于情节的充分的理解。对于新人如何更好的写出读后感呢?下面,我们为你推荐了鸿门宴读后感壹篇,请阅读后分享你的朋友!

爱发言网相关栏目推荐:“鸿门宴读后感壹篇”。

光阴给我们经验,读书给我们知识,在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以后,对生活的乐观态度使我很感动。怎么写出一篇优质的作品读后感?的编辑出于你的需要,为你整理了鸿门宴读后感壹篇。

在这个寒假里,我读了三本新书,有:《冒险小虎队》,《百科全书》,《鸿门宴》。我最喜欢的是《鸿门宴》。下面我给大家讲一讲吧!

秦朝末年刘邦攻进了咸阳城,大军进驻在咸阳城外的一个叫霸上的地方。而此时,项羽也率大军赶来,很快就打到离霸上不远的新丰鸿门。可是刘邦一进皇宫,宫中没有一点金银财宝,张良说:“秦宫早在我们打进之前就被人洗劫而空,现在只是一座空城而已。”“哦”刘邦说。因为刘邦霸占咸阳城以后,项羽一直不服,就下令攻打咸阳城,刘邦得知后非常害怕,所以特去鸿门给项羽说几句好话。到了鸿门,刘邦说了几句好话又把咸阳城让给了项羽。这时刘邦找了个借口逃跑了。项羽占领咸阳城以后,到了皇宫一看,里面什么也没有,原来这是刘邦设的计。

刘邦是一个很会用计策的人,但是他只为自己想,不以大局为重,最后还是会吃亏的。

[精]牛虻读后感精选


读书能让 我们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读完作品之后,我们获取到很多人生的道理。还是要做个总结,写篇读后感,记录和叙述下这本书值得让人回味的地方,有什么写好作品读后感的方法呢?请阅读由栏目小编为你编辑的牛虻读后感,不妨参考一下本文,希望你喜欢!

牛虻读后感 篇1

《牛虻》,是爱尔兰女作家伏尼契的一部长篇小说。它以意大利人民反对奥地利殖民统治的革命斗争为背景,在革命的背景下,这个故事也是跌宕起伏,充满了爱恨情仇,非常引人入胜。

在牛虻经历了欺骗、背叛、入狱、误解,特别是当他得知自己的亲生父亲就是神父蒙泰尼里时,他彻底崩溃了——他砸碎了家里的神像,也砸碎了心中对人世、对宗教所有美好的憧憬。伪装了投海自尽的假象后,他漂泊流浪到南美洲度过了13年炼狱般的艰难生活,而再次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破茧重生成为了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革命战士。

牛虻的革命信仰如此坚定,以至于13年非人的折磨中,他都能坚持下来。后来琼玛问他为什么没在想到自杀?他抬起头,诧异莫名,“我的工作怎么办?谁来替我做?”这是他的反问,也是他最铿锵的回答。一个从小养尊处优的人,沦为扫猪圈、在马戏园里扮演驼子、在港口给海员打杂......哪一种都足以打垮、毁灭他,但所有的遭遇都没有摧毁牛虻,他选择了活下去,他选择了忍辱负重,继续战斗。他像钢铁和冰块一样冷酷、绝情,又像刺猬一样拒绝别人的关心和爱护,他追寻着自己的信仰,死守着自己的秘密,孤独而执着。

但牛虻毕竟是血肉之躯,他对亲生父亲的那种刻骨铭心的爱恨交织是最打动人心的。当起义中他举枪射击时,因为父亲的突然出现让他一时心慈手软,结果不幸被捕入狱,导致了最终的被执行枪决。

在狱中,面对前来探望自己的蒙泰里尼,牛虻主动承认了自己就是当年的亚瑟,父子间的对话,既让人感到父子情深,又看得出不同信仰的相害相伤。但最后因为蒙泰里尼信仰的坚定,在自己孩子的枪决执行书上签了字。看似是他在亲情与信仰的斗争中以信仰战胜了亲情,但最后还是受不了“自己亲手把儿子送上了断头台”的精神折磨,在严重的精神分裂中痛苦死去,这让我想到了我们国家的鲁迅先生。

在刀光剑影中演绎爱恨情仇,在革命的大背景下展现人的悲欢离合。我们的人生也是如此,没有经历过大风大浪,别人的嘲讽、背叛能使我们懂得种种道理,坚定自己的信念能使我们更加顽强。合上《牛虻》我终于明白了,经典名著是又有思想深度又有可读性。

牛虻读后感 篇2

翻开这本书,一起追随伏尼契的脚步……

亚瑟成长在佛罗伦萨一个富有的家庭里,母亲是两个孩子的继母,而他的亲生父亲是神学院院长蒙泰尼里,也就是说亚瑟是个私生子。然而他的母亲在他17岁得冬天里去世,他也开始在大学里参加了秘密革命组织——青年意大利党。琼玛是他儿时的玩伴,他对她的爱纯洁得像一朵盛开的百合,同时琼也是组织里的一员。在一次对话中,亚瑟对神甫蒙泰尼里透露了他参加革命组织的事,神甫为此开始感到了不安。后来,蒙泰尼里赴罗马任主教之职,而卡尔狄神甫接任神学院院长一职,当亚瑟向卡尔狄神甫忏悔时受骗说出秘密革命组织的名称和自己偷运政治书籍的事实。卡尔狄神甫随即告密,亚瑟和一党同志被捕。

亚瑟出狱后,告知琼是他将组织的秘密说出去时,受到了琼的鄙弃,深受打击,恰在此时,他又得知了自己的身世之谜,在双重打击之下,亚瑟精神崩溃,他砸碎神像,留下字条伪称自尽,然后潜出海关,偷渡到了南美洲,然而这一年他才19岁。

在南美,他坠入了“真正的地狱之中”,他到处漂泊流浪,做过杂工和赌窟仆人,在他21岁那年被一名水手打成残废,伤愈后到杂耍班子充当小丑,受尽耻笑和侮辱。非人的遭遇极大地改变了亚瑟的性格和面貌,以致十三年后,当年的恋人琼和他的亲生父亲面对他竟然也没认出他来。

他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的传奇一生给了我强烈的震撼。

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

牛虻读后感 篇3

18世纪这英国有一户贵族,我想最多是中层贵族。

他们家族的性格是内向敏感,门衰祚薄,主人公是这家小姐比阿特丽斯。他差点儿被继父强奸,却没告诉任何人,从此性厌恶,悲观,后来有一个人向他求婚,她认为这是一桩交易,用性和生育换取保护,就答应了。他时不是做噩梦,总觉得自己很不幸,别人对他怀有恶意,总是自责。

他表面上装完美,成为了贤妻良母的楷模和典范。其实瞧不起其他人,厌恶儿子和丈夫。他的妹妹和丈夫有了绯闻留言,勋爵夫人看出来他妹妹心怀不轨。提醒比阿特丽斯,比阿特丽斯高傲冷漠的表示,他们与我无关。她背地里忧心忡忡。他的丈夫和妹妹犯了一次错误后悔过了。

勋爵夫人死前提醒他,不要欺骗自己,自尊心过高。

他的丈夫有了情妇,她和她丈夫说:可以理解,只担心情妇人品不好,可交给自己对付。他的小儿子具有和她的性格。却不幸早夭,后来他遇到一个渔民的儿子,和他的小儿子性格相似。就收养对方为养子。

比阿特丽斯在养育孩子过程中,犯了偏爱的错误,他的二儿子去做了别人的养子。他的妹妹两次都嫁给了富贵人家。

比阿特丽斯后悔错误的对待儿子,同时也为自己对待丈夫不公平而后悔,因为他年轻时内心自认为高人一等,对丈夫如孩子、牲口。

比阿特丽斯在家中几乎一言九鼎,随着岁月的流逝,在他的女儿和杨子身上看到了寄托,学会了平等待人。人到中年,因伤过世。他的一个儿子和丈夫至死没有看穿他的真面目,认为他是世界上最好的妻子和母亲。

女主的兄长,这人不咋地,然而作者很喜欢他。他兄长出于怜悯和自私,娶了一个可怜的家庭教师,没想到这个女人歇斯底里,毫无优点,把他的生活毁了。

他出于高傲的原因,就是不甩掉他的妻子。他的妻子莫名其妙的几次想谋杀他,最终他的仆人把他的妻子暗地毒死了。女主很爱他的哥哥,他的哥哥最后很快乐的去世了。

再说女主的女儿,感觉写的很假。比阿特丽斯的女儿和杨子结了婚,他们因为宗教和其他家庭成员关系破裂。他的女儿难产而亡,留下了一个女儿,这个孩子没有受到充分的教育,钱又被偷走了,嫁到了中产阶级一个老头家。他出了轨,然后忏悔了,有了一个儿子,把儿子宠坏了,早亡。

不明白,比阿特丽斯临死前不让别人通知他的二儿子,是不是报复。

牛虻读后感 篇4

整个故事设计的极为巧妙,有铺有垫,有血有肉。

全文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一段对话,男主人公问女主人公对杂耍班里一个驼背的表演有什么看法,女主人公觉得那种表演使人觉得不舒服,那是耻辱,是人类的堕落。

“我们大多数人都是堕落的,只是堕落的方式不同罢了。”女主人公觉得一个人肉体是一件神圣的东西,不愿看到它受到糟蹋变成丑恶。男主人公的一段回答简直令我振聋发聩。

“难道你从来不曾想到过,那个可怜的小丑也会有一个灵魂———一个活生生的、7拼命在挣扎的人的灵魂,拴牢在那一个弯曲的躯壳里,被迫做它的奴隶吗?你对于一切都慈悲为怀,你看见那个穿着愚人衣服、挂着铃铛的肉体感到怜悯,难道你就没有想到过,那个可怜的灵魂是那么赤裸裸的竟连一件遮羞的彩衣都没有吗?想一想吧,它在那些观众面前,冷得簌簌发抖,被羞耻和苦恼压得喘不过气来,只觉得观众的嘲弄就像皮鞭一般抽着它,观众的哄笑就像烧红的烙铁烫着它裸露的皮肉!想一想吧,它在观众面前是那样无可奈何:四面看看,想找山来藏,山不肯倒在它身上;想找石来挡,石又无心来遮护它;因而它嫉妒老鼠,倒不如它们还能有地洞可以钻!而且你还要记住,灵魂是哑的,它哭喊不出声来,只得忍受,忍受,忍受!”

读完映入我眼帘的居然是凤姐的形象,是啊,我也曾呵呵过她,然而她却一步一步站到了我需仰视的那个山丘。

一切加害于你的、偶然的困难,都可以当成是人生过程中正常的状态。没有人会为你的幸福准备好所需的一切,幸福必须靠自己去争取。

牛虻读后感 篇5

我是含着热泪读完《牛虻》的。

小说的主人公亚瑟出生在一个富商家庭中,由于经常受到异母兄嫂的歧视,精神上很不愉快,但他却把神父蒙太尼里看成是自己的良师慈父,而且他认为一个虔诚的教徒和一个为意大利独立而献身的人是不独立的。

当遭遇最亲爱的神父那痛彻心扉的欺骗与背叛时,当受到最心爱的琼玛那沉重的误解后,当周围的所有都将他孤立时,亚瑟痛恨自己的幼稚无知。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痛苦之中,几乎要发狂。从此,“亚瑟”死了,他的“灵魂”漂泊到南美洲十三年,成为了一只“牛虻”。

在这十三年里,痛苦和艰辛如地狱里的魔鬼一直在折磨着他,令他遍体鳞伤。谁能想象,一个流浪到南美洲的孤独无依的人会怎么样?在寂寞的世界里,或许只有劳累才能让他忘记心中的痛。

但是或许生命又给他开了一个玩笑,白热病席卷了美洲大陆,此时的他已经是被死神拽着脚了,但苦痛并没有带给他软弱,带给他的反而是坚强!十三年过去了,此时呈现在我们眼前的是一个饱经风霜,意志坚强,机智勇敢的牛虻。

他回到了意大利,重回了这个曾经让他无比伤心的地方,在此积极投身于自由民主运动,但结果还是让人心碎,为了营救那些为人民自由而战的人,他和政府的人展开了枪战,救了战友们,自己却因为没有子弹而被捕。

牛虻是个多么值得我们尊敬、敬仰的人啊,他刚毅的性格,坚强的品质,给我们带来的是他那钢铁般的信念。是刚毅,让他从虚幻世界中解脱出来,浴火重生;是坚强,使他的斗志始终昂扬,不畏苦难;更是信仰,让他放弃年轻灿烂的生命。

有太多太多如牛虻般刚毅、为了信仰的人了:司马迁,遭受宫刑,完成被鲁迅誉之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林则徐,面对人生的大起大落,淡然处之,高吟“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

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只有坚持着我们的信仰,才能在所有苦难的都集中到身上时,勇往直前。在我们有限的生命中,能够激发灵魂的高贵与伟大的,只有虔诚的信仰。在最危险的情形下,最虔诚的信仰支撑着我们;在最严重的困难面前,也是虔诚的信仰帮助我们获得胜利。

亚瑟有自己的信仰,他能在经受无数艰难险阻后,仍然笑对未来。我们又何尝不能做到呢?我们应该学学亚瑟。无论有什么困难时,总会有信仰支撑着他,让他毫不退缩。

身为一名医学生,“健康所系,性命相托”的医学生誓言仍然响彻耳边。选择了医学,选择了成为一名医学生,就已经选择了和其他人走一条不一样的道路!大一时的懵懂已过,我们正在经历着大二的成长。但我明白当我穿上白大褂的那一刻,一份圣洁在心里,而一份责任已悄然落在肩头!只因为选择医学,只因为我们是医学生。曾经在我们手里死去了多少只青蛙,多少只兔子,多少只小白鼠,曾经的我们摸着油油的尸体,挑着微小却致命的病毒……

但那些为以后临床做准备的一切都过去了!现在的我也在慢慢寻找方向,寻找未来的路,也许还在迷惑着,但我会坚信自己内心的声音,坚信自己的信仰!

在很多人看来我们是勤奋的,只因为我们面对的是活生生的人,面对的是独一无二的生命,面对信任和依赖,我们别无选择!未来不知道会有什么在等待我们,而现在我们能做的唯有好好学习知识,有一天能够救死扶伤,不枉费我们的努力……不管前路怎么艰险,有了信仰,我们就会有支撑自己走下去的勇气和信心!

牛虻读后感 篇6

奥斯特洛夫斯基曾在《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里面对《牛虻》作了高度评价,保尔就是被书中的英雄形象所打动,在以后的艰苦战斗和建设中才有如此非人的意志力和执着的追求。怀着好奇心,看完《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之后,我就马上捧起了《牛虻》,很快就被主人公的遭遇所吸引了,尽管离当时的背景很遥远,但是女作家细腻的笔触却将当时的情景展现的十分生动。说真的,其实我对当时的政治并不是很感兴趣,但是小说对人物的生动塑造却深深地打动了我。从一开始在神甫细心栽培下的贵公子形象,亚瑟与神甫充满着深情的谈话以及紧接其后的旅行,都让我们感受到了当时主人公的快乐与纯真。同父异母的两个哥哥和嫂子对他很冷漠排斥,母亲的去世,却造就了他的敏感与脆弱。可是面对新思想,他又充满了无比的热情。在敌人的严刑拷打前,他毅然坚持保守着秘密。这所有的一切,都让我们看到了一个坚强的勇敢的青年,然而命运却要进一步地磨砺他,当他得知自己原本深深敬仰的神甫竟然是自己的亲生父亲时,当他知道神甫为了宗教竟然抛弃他,千方百计地想要守住这个秘密时,他愤然地将十字架敲碎在地,从此流浪天涯,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

在五年的极其艰苦的流浪生活中,他经受到了地狱般的折磨,但同时也成了一个坚毅的,冷酷的"牛虻"。他无时无刻不在用犀利地笔杆抨击虚伪的教会和政府,尽管他的语言充满着嘲讽与讥笑,但他却用真诚与坚强得到了很多人的钦佩,他对革命的孜孜不倦的追求和面对痛苦时的超乎常人的承受力,更是让我们看到了一颗高尚的灵魂,尤其是在他被枪决的那一刻,依旧不断地嘲讽着教士和军官,甚至当士兵们因为尊敬他而不愿意向他开枪时,他竟镇定自若地"教"他们,当鲜血布满整个脸庞,当他被好几颗子弹打的再也站不起来时,他仍然高昂着头颅,向神甫喊出最后的不屈,那一瞬间,我的眼前仿佛真的出现了这样一位钢铁战士,我不禁深深地为他的英雄气概动容。现在我终于明白了保尔之所以会被牛虻的精神所感召,也终于明白了这部小说能对中国的几代青年产生很大的影响!

"无论我活着,或是我死了,我都将是一只,快乐的飞虻!"这是牛虻小时侯喜欢的一首诗,也是他一生的写照。然而小说的意义在于,它不仅仅是为我们塑造了这样一位英雄形象,更提出了一个深刻的人生问题--人应该如何活着?人应该为着真理与信仰而活,为着真理与信仰去不断地追求,能忍受住各种痛苦与不幸,光明磊落,坦荡真诚,敢爱敢恨,我想这就是我看《牛虻》获得的一点感受吧。

[读后感分享] 幼儿园教育笔记篇一


当人们能够安静的去读一本好书时,仿佛就可以进入另一个世界。不同的人读完作品以后,都会有各自的感受,让我们把它们都写进读后感里吧!有关《基地》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小编为大家呈上收集和整理的[读后感分享] 幼儿园教育笔记篇一,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大班的孩子中午睡觉时总是不能很快入睡,而睡觉需要一个相对安静的环境,否则一些孩子更不容易睡着。

刚来到大x班,中午压床环节一向牵动着我的心,刚开始能安然入睡的孩子也就50%吧,还有一部分孩子睡不了,这是为什么呢?仔细找寻原因后,我不停地轻手轻脚地走在寝室的过道里,一个一个地给孩子们盖被,拍打着哄孩子们入睡,慢慢的,中午入睡率上升到了百分之七八十。但是,我的目标是百分之百的人务必都得睡午觉。为此,我将在刊物上看到的“睡觉能够使人变聪明”的办法来教育幼儿,听了这些,孩子们都愿意自我变得越来越聪明,于是主动睡觉的孩子渐渐变得多了起来,有些幼儿临上床睡觉之前还会在一齐商量“我们这天早点睡着,这样下午我们就聪明了”;

入睡状况好转后,又出现一个问题,由于睡到必须的时光,总会有小朋友起来上厕所,这个时候有的小朋友会向老师报告“老师,我要尿尿”,可能孩子们意识不到他的声音很大,为了不吵到别的还在睡觉的孩子,我会给他示意小声说的动作,然后让他去;由于我们班离厕所的距离比较远,从厕所回来的路上,会听见“跑步”的声音,相对于如此安静的环境,这“跑”起来的声音显然太嘈杂了,我担心口头教育影响睡着的孩子,就做小花猫“轻手轻脚”的动作来提醒幼儿,令我惊喜的是这样的教育效果异常的好。下一个去尿尿的孩子也明白了要轻手轻脚。

然后在起床前,我会和幼儿一齐讨论这个“轻”的话题,为什么要“轻”?怎样"轻"?谈到这些与孩子们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孩子们总是显得很认真。看得出每个孩子都想成为老师心目中的那个“好孩子”。我要谨言慎行,“身教重于言教”,用我的良好的举止,温和的口气来影响孩子,将孩子那份完美潜能充分发挥出来,因为我明白,孩子身上需要承载这个世界上的完美与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