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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的新装》读后心得

发表时间:2023-06-28

[荐]《皇帝的新装》读后心得3篇。

说到感言,相信大家都很熟悉吧,感言包括优秀团员获奖感言、科技先进集体获奖感言等,优秀的感言要怎么写才好呢?以下内容是爱发言网小编整理,主题为“《皇帝的新装》读后心得”,请收藏本文并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皇帝的新装》读后心得 篇1

《皇帝的新装》这篇童话主要讲一个愚蠢的皇帝被两个骗子愚弄,穿上了一件看不见的新装---这实际上是根本不存在的新装,赤条条地举行游行大典的丑剧,深刻地揭露了皇帝昏庸及大小官吏虚伪、奸诈、愚蠢的丑恶本性。褒扬了无私无畏、敢于揭假的天真烂漫的童心。

皇帝的新装实际上是根本不存在的新装。

大人们说:“哎呀,美极了!真是美极了!”老大臣一边说,一边从他的眼镜里仔细地看,“多么美的花纹!多么美的色彩!是的,我将要呈报皇上,我对这布料非常满意。”、“是的,那真是太美了!”、“陛下请看:多么美的花纹!多么美的色彩!”

骗子说:任何不称职的或者愚蠢得不可救药的人,都看不见这衣服。所以,大人们害怕自己说什么也看不见,担心被人们认为自己不称职或者愚蠢得不可救药。谁也不愿意让人知道自己什么也看不见,因为这样就会显出自己不称职,或是太愚蠢。

小孩子不受约束,能够实事求是,敢于说真话,所以小孩子能说实话。

我会表演小孩子的角色,因为我想说真话,也敢说真话。

这个故事让我想到了:一是皇帝真傻。二是小孩子真勇敢。三是大人们为了不让人认为自己不称职,或是太愚蠢,故意说谎话。

我的收获就是:要敢于说真话,否则就会向皇帝一样被人傻乎乎地被骗。

我的疑问是:为什么那么多大人,没有一个敢说真话,大人们为什么就那么好骗吗?

《皇帝的新装》读后心得 篇2

我今天读了《皇帝的新装》一篇童话。

故事的内容是

许多年以前有一位皇帝,他非常喜欢穿好看的新衣服。他为了要穿得漂亮,把所有的钱都花到衣服上去了,他一点也不关心他的军队,也不喜欢去看戏。除非是为了炫耀一下新衣服,他也不喜欢乘着马车逛公园。他每天每个钟头要换一套新衣服。人们提到皇帝时总是说:“皇上在会议室里。”但是人们一提到他时,总是保留说:“皇上在更衣室里。”在他住的那个大城市里,生活很轻松,很愉快。每天有许多外国人到来。有一天来了两个骗子。他们说他们是织工。他们说,他们能织出谁也想象不到的最美丽的布。这种布的色彩和图案不仅是非常好看,而且用它缝出来的衣服还有一种奇异的作用,那就是凡是不称职的人或者愚蠢的人,都看不见这衣服。

读了这个故事,我真的觉得皇帝很愚蠢,那两个骗子得到了很多银子、金子,他们达到了目的。皇帝却出了丑。有些人为了达到目的,真是什么事都能干得出来,不就像同学欺骗老师一样吗?但总有别揭穿的一天,不是吗?

《皇帝的新装》读后心得 篇3

最近我一直在看《安徒生童话》这本书,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是《皇帝的新装》这个故事,这个故事非常的有意思。讲的是:很久以前有个国王他特别喜欢穿新衣服。一天来了两个骗子,他们说能做出最美的衣服,而且最神奇的是:那些不称职或者最愚蠢的人是看不见这件衣服的。于是国王下令给了骗子很多钱并且让他们尽快把衣服做好。

这两个骗子一直假装在做衣服,其实什么都没干,衣服终于做好了,两个骗子拿着衣服到了大殿上并说只有愚蠢的人是看不见这件衣服的,因此那些大臣为了表示自己聪明,称职,都装作能看到那美丽而神奇的衣服。就这样,皇帝穿上他的‘新衣’,举行大典的.时候,百姓们也都称赞皇帝的新衣。只有一个孩子说出了大实话,他说皇帝没有穿衣服,最终让皇帝明白自己真的被骗了。

读完这个故事我就想:“两个骗子为什么能骗过国王,大臣和全国的老百姓呢?骗子的骗术很高明吗?”其实不是这样的,原因都是因为他们那颗爱慕虚荣的心,害怕被揭穿出来自己是愚蠢的大臣,还有愚蠢的皇帝,所以他们宁肯被骗也不肯说真话,这才会上演了皇帝不穿衣服在大街上游行那可笑的一幕。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作为一名小学生,我们要有一定的判断是非的能力,我们一定要实事求是讲真话,自己不会的问题要及时的向老师,向同学请教,从小做起,做一个诚实的好孩子。

延伸阅读

去年树读后心得(精选3篇)


感言其实就是把内心的思想感情表达出来的言论,感言就是表达因为接触到外界事物引起的思想感情的语言文字,如何写好个人感言?栏目小编现在推荐你阅读一下去年树读后心得,还请您收藏本文!

去年树读后心得【篇1】

这个星期,我们学习了一篇课文——去年的树。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棵树和一只鸟是好朋友,鸟天天给树唱歌。冬天就要来了,鸟答应树明年一定回来给他唱歌。春天,鸟儿发现树不见了,于是历经千辛万苦找到树,树已经变成火柴燃烧掉了。最后,鸟儿把歌唱给灯火听。

小鸟不管自己飞多远,也要把歌唱给树听,要把自己的诺言兑现,小鸟可真守信呀!

宋庆龄和文中的小鸟一样,也是一个说到做到的人。有一次,她邀请小珍到她家来叠手功。那天,宋庆龄准备和爸爸妈妈一起出去,突然起小珍要到她家来。爸爸妈妈都劝她不要等小珍了,但是她还是留了下来。正因为宋庆龄有这种可贵的精神,所以受到了人们的爱戴和尊敬。

守信用是很重要的,如果你总是失信,可能会受到惩罚。

大家都知道《狼来了》这个故事吧!一个孩子两次骗村民们狼来了。第三次,狼真的来了,村民们以为他又在撒谎,就没有去救他,而这个孩子也为自己撒谎失信而付出了代价。

这些故事告诉我们,做人要守信用,说到就要做到,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

我还想提醒那些伐木人,你们砍树即使小鸟没有了朋友和家,还破坏了大自然的环境。如果大家都不保护环境,一定会受到地球的惩罚。

去年树读后心得【篇2】

今天我读了一篇有趣的童话故事《去年的树》。

这篇童话故事讲的是,一只小鸟和一棵大树是一对好朋友,鸟儿天天给树唱歌,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去了,寒冷的冬天来到了,鸟儿必须飞回南方去过冬,鸟答应树第二年春天还会回来给树唱歌,鸟儿说完就飞走了。春天又来了,当鸟儿飞回来的时候,发现树不见了,鸟儿一路打听来到了一个小姑娘家,小姑娘告诉他火柴燃烧的灯火还在,于是小鸟在灯火旁边唱起了去年给树唱的那首歌。

通过阅读这篇课文,让我懂得了友谊在人们的世界里是最伟大的。

写去年的树的读后感7

今天,我学了一篇感人的童话故事,名字叫《去年的树》,这篇童话讲了一只小鸟跟一棵大树是好朋友,小鸟天天给树唱歌,可寒冷的冬天来了,小鸟答应树明年再给树唱歌,可回来,树没了,小鸟用尽了千辛万苦才找到了树,树已经变成了灯火,小鸟又对灯火唱起了去年的歌,最后,飞走了。

通过学习,我想:在大树被砍伐的那一刻,他应该恳求伐木工人不要把它砍倒,因为我的好朋友小鸟明年春天他还要给我唱歌呢!

当小鸟看到自己的朋友变成灯火的时候,可能已经太晚了,最后,小鸟对灯火说:大树朋友,我已经信守诺言,把歌唱给你听了,再见了……小鸟飞走了。而灯火在熄灭的那一刹那,灯火再说:”再见了,再见了。“在20xx年的时候,小鸟会来到和大树相会唱歌的地方,也许树根又长成了大树,可新树的爸爸已经不在世上了,进入了美丽的天堂。

去年树读后心得【篇3】

放假了,爸爸给我买来一本书,那是一本童话故事书,里面的童话故事很多,但我最喜欢的是《去年的树》。这则童话故事里写了一只鸟和一棵树的故事。

鸟儿和树是好朋友,他们天天在一起快乐地玩耍。寒冷的冬天来了,鸟儿必须离开树飞到南方过冬,他们约定明年的春天再相见。转眼间春天来了,鸟儿兴高采烈地飞回来找它的好朋友树,但树却不见了,只剩下了树根。经过打听,鸟儿得知树已经被伐木工人砍倒,运到村子里了。伤心的鸟儿在村子的上空飞来飞去,终于在造纸厂的车间里发现了它的好朋友。他的好朋友静静得躺在冰冷的地上,等待着被切割、加工。鸟儿永远地失去了自己的好朋友,再也不能跟好朋友一起玩耍嬉戏。

故事看完了,我的眼睛湿润了。一个多么令人伤心的故事啊!

我们生活的地球就像我们的母亲,地球上的一切对我们都很重要。因为人类对树木无休止的砍伐,鸟儿和树那原本快乐的生活被无情地破坏了。如果我们平时节约每一张纸,不用一次性筷子,倒下的树木就会越来越少,我们生活的环境也会越来越美。

《孔乙己》读后心得7篇


惠普尔曾说过,书籍是屹立在时间的汪洋大海中的灯塔。作品中有不少让自己感慨万千、感触颇多的情节值得分享,那么抽出一点时间,为自己写一份读后感,可以整理从书中领悟出来的道理。您看过关于作品的读后感吗?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孔乙己》读后心得7篇,在此温馨提醒你在浏览器收藏本页。

《孔乙己》读后心得(篇1)

“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这大概是我读完小说后,印象最深的一句话了。这句话实在是具有震撼力!单单这一句话,就可以深切体会到孔乙己的卑微和无足轻重。简简单单一句话,却有着一种思想,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写作风格,只有回反复咀嚼才会理解。

这篇人物小说,鲁迅先生先从容不迫的描绘了当时以咸亨酒店为中心的鲁镇的民风世情,在这样的情况下,才将笔墨放在孔乙己身上。

孔乙己是鲁迅笔下被封建社会严重残害的读书人,他读了大半辈子的书,却连半个秀才也没捞到,然而却满口之乎者也;出生卑微,却养成了恶习,穷困潦倒,却又自命不凡;不能科举高中,只能在下流社会徘徊,而他又不肯脱下长衫,与短衣帮为伍。孔乙己就是一副可怜又可笑的模样,但作者又赋予了他真诚,善良的品质,孔乙己和孩子们交往时十分认真和热心。孔乙己是不幸的,但是这种不幸没有人同情而成为一种辛酸,被人嘲笑。身无分文,还把茴香豆分给孩子们,这样一个人,本应得到尊重和理解,然而最终却被丁举人毒打而悲惨死去。除了欠钱的事想起他,人们再也没有提起过他。

《孔乙己》是一篇艺术性很高的小说,通过小说的主人公孔乙己深受封建思想的残害而受到的嘲弄和下场,揭示了当时封建社会的精神给人们带来的迫害,提出了改造这种精神的必要性。

《孔乙己》读后心得(篇2)

鲁迅小时候在饭店做过几年工,他因为年龄小,伺候不了在店内穿长衫的客人,老板就安排他在柜台工作,招待那些不富有的工人。

在鲁迅迎接的那些客人中,孔乙己是唯一一个穿长衫又在店外吃饭的。、

孔乙己小时候读过几年书,所以说话时总是“之乎者也”的。

他去小店喝酒时一般都给的是现钱,偶尔没带钱时赊账,欠的钱都会在一个月内还完。

因为孔乙己小时候读过几年书,字又写得漂亮,所以找了份替人抄书的工作。可是他这个人平时太懒,抄书的工作做不了几天便卷着笔墨纸砚逃之夭夭了,渐渐地,就没人再敢雇他了。

他有时生活困难时,就忍不住去偷东西。

有一次,他偷东西时被人发现了,就被打断了腿。打断腿之后他又来了这个酒店一次,要了一碗酒,就走了,以后再也没有见他来过,大概是死了吧。

看完了这篇故事,我深切的体会到旧社会的不平等——有钱人可以在店内吃饭,普通人只能在柜台外面吃饭。

我还懂得一些道理:做人勤为本——一个人想要在世界上立足,就必须勤劳,像孔乙己那样替人抄了几天书就卷着笔墨纸砚逃之夭夭的人,是不能在这个社会上立足的。

鲁迅先生的小说寓意深刻,看过之后令人受益匪浅。我以后还要多找一些来读一

《孔乙己》读后心得(篇3)

读完鲁迅先生的《孔乙己》,心境不禁有些沉重。

孔乙己是一个封建社会的读书人,生活拮据又死要面子,迂腐却又不失善良本性,但最终还是被冷漠的社会和麻木不仁的人们所吞噬。

在酒馆里,长衫主顾鄙视的笑孔乙己穷酸;短衣帮麻木不仁地拿孔乙己的痛苦作为笑料;掌柜见孔乙己惨不成样的样貌,没有人性的拿他取笑作乐……孔乙己当然是不幸的,分明是偷了别人家的东西,在被人嘲笑时,却又死要面子,据理力争,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便是一个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人罢了,然而又读到后面,却又发现孔乙己是个善良、热心的人,还总使得旁人发笑、快活,但他自我却又一次又一次在精神和肉体上受到严重的打击。

孔乙己是在笑声中出场,却也是在笑声中走向死亡,这样的秋天甚是悲凉。旁人鄙视、嘲笑孔乙己也就罢了,连“我”这样的一个小伙计也甚鄙视他,说话都不愿与他多讲几句话,足见这个社会对于孔乙己这样的不幸者是多么冷漠,人们是多么的麻木不仁。最终,“我”都没有亲眼所见或亲耳听到孔乙己的死讯,在这样一个社会里,孔乙己看来是必死无疑。

人们的自私麻木逐渐把自我本性中的善良和宽容泯灭了,人们同时也忘记了:一个人越是能宽容别人,就越是有爱心和同情心,越能得到他人的尊重与敬重。

读完《孔乙己》,心中也感慨万千:人活在世上,必然会有坎坷,历经不幸,若是有本事,得多伸出援助之手,去帮忙他人;若没有本事,也不能对那些更加不幸的人投去冷笑与取笑。这个世界,这个社会,需要我们尊重、友爱、给予帮忙……

《孔乙己》读后心得(篇4)

血,冰一样冷?

“哈哈”、“嘻嘻”,脑海里不断回响着、盘旋着咸亨酒店内外那一片开怀的哄笑声。我的心突然抽紧,再抽紧。浑身上下的血像停止了流动,变得像冰一样冷。

不知为什么,孔乙己总是令我联想起很久以前邻居里的一位老人。时间久远得连她的姓氏也已经模糊,但还清晰地记得她瘦小的身影和眼中那一片从不改变的安详而又带着一点点落寞的神情。老人当时已经有差不多70岁了,可身子看上去还挺硬朗她一个人住着一间不小的房子,据说是老伴过世了,一儿一女都在外地工作,便只剩下她孤零零的。老人不爱在屋里待,天天都搬把竹椅子坐在晓马路上看来往的人,间或和在外闲笑的其他邻居拉家常。老人很热情,也很健谈,见了每个熟人就大老远地招呼,因为她天天坐在那儿,几乎每个人她都认识,都叫得上名来。老人的手艺想来也不错,她常自己做许多种好吃的小零食,炒瓜子啦,豌豆糕啦,见个孩子都要给一些,孩子们都愿意和她亲近。老人也是很喜欢孩子的,见了任何一个,她有些昏暗的眼睛里就立刻散发出一种明亮的神采,那么慈和亲切。所以后来,渐渐地有一些年轻的妈妈因为有事,把孩子放在老人手里,老人每次都高兴得心花怒放,每次孩子都恋恋不舍地不肯离开她的怀抱再后来,就有了老人的家里同时有三四个孩子的盛况。那一段时光,老人眼里的落寞几乎不见了踪影,总是洋溢着触手可及的喜悦

但老人毕竟是上了年纪了,突然地,老人开始剧烈地喘息,咳嗽开始她还忍着,后来越来越厉害,她的脚步开始瞒珊,脸也变得蜡黄。渐渐地,妈妈们不再把孩子抱到她跟前,她的屋子里便没了孩子的吵闹声。老人整天坐在路口的小椅子上,呆呆地看着来往的人们,偶尔伴着撕心裂肺的咳嗽声。我不敢再去注意她的眼神,而邻居们,依旧匆匆忙忙地从她面前走过,似乎并没有人注意她的变化。再后来,老人下楼的次数越来越少,终于有一天再也没有出现过。后来听说,老人的女儿从外地来探视她,看到她已经彻底起不了床。

事情已经过去许多年,老人的形象像一缕轻烟被风吹散。她的慈祥,她的孤独,都仿佛不曾在旁人的心里留下一点痕迹。

所以我真的感觉很冷,忍不住颤抖。也许生活就是这样无情,无论怎样的人,你自己的悲欢生死、刻骨铭心、惊天动地,之于旁人,只不过是尘世中匆匆掠过的一痕灰影,不会触动他们心头的半丝感触。血,真的像冰一样冷?

《孔乙己》读后心得(篇5)

我读了鲁迅写的《孔乙己》后,深受感动。

孔乙己一个被封建制度残害的人;一个被科举制度毒害的人;一的被封建社会嘲笑的人。

他“站着喝酒”“穿着长衫”“身材高大”“花白而又乱蓬蓬的胡子”这些无不显露出他的生活十分穷困,经济地位和社会像“短衣帮”一样。可他却常常摆着一付读书人的样子,说着什么“之乎者也”。他已经很老了,却时不时偷人家的书,被生活和别人欺凌的像一个现代的流浪汉!

读完孔乙己我实在是感到辛酸,想到在外面流浪的那些可怜的人。他们虽然生活在21世纪,却像孔乙己一样潦倒可怜。

其实现在的我们,被中国的传统教育叫的有苦说不出!相同的衣服;相同的发型;不同的待遇等等,这些不就像古代的八股文模式!现在即使是21世纪但还是改变不了以前繁荣模式!

谁敢说我们不是孔乙己!

我们是坚强的孔乙己!

《孔乙己》读后心得(篇6)

自从周大作家的短小说《孔乙己》被编入中学语文课文,孔乙己的形象便深为大家所熟知。按照通常的说法,该小说抨击的是封建的旧学制度,对读书人荼毒不浅。诚然周大作家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有名的大愤青,但仔细地分析一下该小说的情节安排,这种解释真是牵强的很。新近听到北师大某教授的另一种解释,谓孔乙己便是天下读书人的剪影,甚至包括当代。或许还有其他人对此另有新解,不过我想,因角度不同,众人各自都是雾里看花,无甚么是非对错。作者写作时到底是何初衷,已不得而知,也不重要,正如同《哈姆雷特》一样,一千个人得出一千种看法,也算是到了一种境界吧。

故事所处的年代,大概是十九世纪末,新学已然兴起,但科举尚未废除。那时的读书人若想光宗耀祖,出相入仕,靠的还是土功名。中国那时的知识分子也是识别度奇高,只穿长衫,不着短衣,以表身份。当然,朝廷颁发的功名分三六九等,也不是所有的读书人都抱着荣登高科,为帝王师的动机而读书的。他们大多无甚大志,只求博一举人,甚至秀才之名,为乡里所敬仰,亦是成功之标志。人想要穿长衫,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请塾师,买书本加上脱产式寒窗苦读耗费颇高,这一切并不是什么家庭都能够承受的起的。所以,能够穿上长衫的人,即使未有任何功名在身,也是出自小康之家,若无中道败落,平常生活花费大抵不致过于寒酸。可见,穿长衫的人在一般人的眼里,过的都是小资生活,喝酒都是要坐包间的,而一般人却只能站吧台。一般人也是不会乱穿长衫,因为这样只能换来"猪八戒戴眼镜,冒充大学生"的耻笑。

那么,孔乙己是个什么样的人呢?他简直就是个异类,身穿长衫且站着喝酒,这在当地的小民看来,几乎更古未有。常言道:万端皆下品,惟有读书高。读书人天生就没有是穷人的道理。孔乙己毕竟也是读过书的,可是为什么搞得穷困潦倒,以致于谁都不把他放在眼里?其实,最主要的原因是他不懂营生。身无功名,也就罢了,毕竟不是谁都能够过得了考场那关的。但是,他读过书,也写的一手好字,照理说,怎么样也不至于沦落到失业的地步。他曾经为人家抄书,虽说只是个临时工,但好歹也是个技术活,不说能挣多少,衣食保暖总没太大问题吧。若是平常收支有度,偶尔在酒店开个包间,潇洒一回,也不算是奢望。更重要的是,这样的生活也对得起自己身穿的长衫,不至引来嘲讽,有个人样。要是人再机灵点,搞好人际关系,为大户人家的幼童做做文化启蒙,继续发展自身,奔向小康,也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情。可是,孔乙己却不懂得这些营生之道,几乎要成乞丐了。

古人云:开卷有益,更别说会祸害人的,如堂吉诃德一般走火入魔者是少之又少。中国旧的科考制度虽然死板,但靠考试来提拔官员在当时也算是世界领先水平,为西方现代国家的文官挑选提供了借鉴。中榜者虽然凤毛麟角,也断不至于到没有功名便不能生存的地步。相反,正是孔乙己的生活落魄,人们反倒认为他是个冒牌货。可见,孔乙己的悲惨人生不是读书闹的,与科考制度也无关,而是自己不能适应社会的结果。

《孔乙己》读后心得(篇7)

《孔乙己》出自鲁迅之手,描述了当时的封建社会。而孔乙己这个人的经历,却恰恰说明了社会的黑暗。当看到这篇文章,不禁对当时的他感到惋惜。

孔乙己,那个苍老却高大的人,似是出此刻我的眼前。

“孔乙己。”一个嘲笑的声音自咸亨酒店传出。只见一个身着褴褛的人走到里面,要了两碗酒和一小碟茴香豆,交了钱,便在台上吃起来。

想必他就是孔乙己了,明明拥有高大的身材,却一向以文人的清高自称。明明比那些人穷,却不屑与他们交流。真是一个懒人,不付出怎能得到回报?我笑着看着他。

“你必须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一个人高声喊道。孔乙己下意识地缩了缩,睁大眼睛对那个人说道:“你,你怎能污人清白……”

我笑意更浓,真是睁眼说瞎话。

“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那个人继续朗声说道。孔乙己顿时涨红了脸,结巴地为自我辩解,众人哄堂大笑。待他喝完半碗酒,脸色渐渐变好了以后。又一人出来质问:“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吗?”他看着那个人,露出不屑。

我轻笑着摇了摇头,纵然你识字,也混不上半个秀才。

笑声渐渐小了下来,我见他想教小伙计识字,那人不理他,他便轻叹。一群小朋友围住他,他便给他们发豆吃。

我原以为他还是善良的,谁想却是一人一颗,又护住碗,像保护珍稀糖果的小孩子一般。孩子们便笑着散去。我挑眉看着他,真是小气,而且那句话不是那个意思。

“孔乙己竟然敢偷丁举人的东西,打折了他的腿。”

我愣了愣,笑意渐无,抿紧嘴唇,他虽是罪有应得,但是,他真的就就应被折了腿吗?不免于去同情他,他只但是要讨生活啊。

之后,我看到孔乙己坐在垫上爬过来,要了一碗酒。便在台下喝起来,手上指甲里都带着泥。完毕之后,他便是又爬回来。

我看着他落魄的姿态,心里有什么堵得慌,眼前有些朦胧。孔乙己,那个落魄懒惰的书生,如今已变成这副模样。在人们的笑声里悄然离去,在宁静与寒雪中告别人世。

最后,一滴晶莹的泪花顺着脸颊流下。一生贫困不幸,死前人们嘲笑,没有一个人关心他,他则永远只是一个人,一个贫困识字的人罢了……

《最好的我们》读后心得(通用6篇)


阅读一本好书可以改变一个人的气质,行为处事的方法。在阅读了作者写的作品后,好像突然感悟了一些事情。写读后感要找出自己感受最深的点来写。你知道如何写一份作品读后感吗?由此,小编为你收集并整理了《最好的我们》读后心得(通用6篇)供你参考和使用,请收藏和分享。

《最好的我们》读后心得(篇1)

寒假读完了《做最好的老师》,我深深得陷入了沉思,我觉得贯穿本书的灵魂所在就是爱的教育。在《做最好的老师》中,我找到了爱,在爱中找到了教育。在阅读中,时时会被李镇西老师充满智慧和哲理的语言所打动。摘录一些精彩的片段以自勉。。

所谓最好的老师,不是与我敬仰的于漪,钱梦龙,魏书生等老师相比他们的人格,学识,能力乃至天赋,我是永远无法企及的,比也白比;但我可以和自己比呀!也就是用今天的李镇西与昨天的李镇西相比我今天备课是不是比昨天更认真我今天上课是不是比昨天更精彩我今天找学生谈心是不是比昨天更诚恳我今天处理突发事件是不是比昨天更机智今天我组织班集体活动是不是比昨天更有趣一个教师是否最好,第一应该看学生的评价。教师因学生而存在,我当然也是因我的学生而存在。

培养学生开放的思想一种海纳百川的文化胸襟,一种高屋建瓴的文化视野,一种不畏权势的民主意识,一种独立思考的批判精神。

在爱的教育里没有乏味的说教,也没有豪言壮语,更没有轰轰烈烈的英雄事迹。它所写的只是一些平凡的日常教学生活。正是这些看似平凡、实则真实可信的记叙,把读者带入一个爱的世界,让我们在爱中受到教育。这本书里充满了爱。充满了让人羡慕的爱。一个教师应该做到:

(一)多关心我们的学生,有爱的教育,才有美好的回忆。

(二)坚守岗位,默默耕耘、尽一己之力。

(三)学习型组织的体会:1、系统思考2、自我增进3、改善心智模式4、团队学习。

(四)知识经济的时代,教师要上进好学、多求取新经验,落实教学工作。

(五)教师专业成长师德修养,教师专业自主工作理念的实践,必須落实在教育工作上,表现在各科教学工作上、表现在日常生活教育当中,以收到身教言教的效果。

我们生活的世界像一片森林,其中有的人是乔木,有的人是灌木,有的人是参天的白杨,有的人是婆娑的杨柳。你也许不是最美丽的,但你可以最可爱;你也许不是最聪明的,但你可以最勤奋;你也许不会最富有,但你可以最充实;你也许不会最顺利,但你可以最乐观现在我们学校正提倡幸福教育,让学生在学校处处都能感觉到幸福。幸福两个字说起来容易,但做起来是比较难的,我们正在努力做一个让学生幸福的幸福老师!

《最好的我们》读后心得(篇2)

最近看了一部网络小说改编剧《最好的我们》,被剧中这群孩子的成长经历所感染。剧中的他们,曾经的我们,遥相呼应,心有戚戚。回想起我们那个时候的高中生活,也正如他们一样,有欢歌,有笑语,有忧愁,还有着那些不为人知的执着。

剧中男主角余淮的人生细思极恐,仿佛永远也逃不过命运的捉弄。初中成绩就非常好的他,所有人都觉得一定会上重点高中重点班,却在中考失利,去了一个不太好的班。尽管这样,他在班上依然是出类拔萃的那一个。刚进高中,物理就自学到了高二,模考永远排在年级前几,考上清华指日可待。就是这样一个优秀的男孩,在物理竞赛中接连失败,成绩一落千丈,好不容易重拾信心,高考却再度失利。

在余淮的整个学习生活中,余淮妈妈对孩子的不信任,以及家长不停地给孩子施压,不停地以亲情的名义胁迫孩子的行为,最终导致了孩子的心理压力爆棚,应试心态出问题。事实上,这样的例子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数不胜数。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也是孩子永远的老师,父母的一言一行都将影响着孩子的发展。希望我们所有人都能够严于律己、宽以待人,时时刻刻不忘努力成为更好的自己,因为,只有自己足够优秀才能让孩子耳濡目染。

《最好的我们》读后心得(篇3)

过去一切时代的精华尽在书中。

——卡莱尔

《最好的我们》主要讲了80后耿耿和余淮的高中生活。向我们展示了那个没有电子游戏,没有高科技。只有游戏机,黑白电视的时代。也是活得最快乐的时代。

那个时代,没有现在的无聊,他们可以一边打着游戏,一边开心地聊天,一边吃着东西,玩到嗨!这是最好的他们,也是他们最好的年华。

耿耿……余淮……

他们一样的简单,神经粗条,别扭而可爱,而且特别真诚。或许他们的生活正预示着高中的我们,尽管顶着高考的压力,学习紧张,可依旧在看似雷同而又天天鲜活的日子里,小小的努力,去度过不管怎样还是会浪费掉的青春。又或许我们没他们那么快乐,只能一天到晚的死读书,或者对着电子游戏发愣。

在高中时期结束后,每个人都有了自己不同的命运,去往了不同的地方,可他们还是一个集体,一个班级,没有丝毫的变化。贝塔被父母逼到了美国,简单和周末在一起,只有耿耿和余淮还没有找到自己的归属地。

他们的生活,充满了愉快的空气,每一分每一秒都是快乐的。同时也可以看到他们的笑与泪,离别与重逢,每一个字都述说着他们当时的`快乐和痛苦。八月长安给了他们最好的年华,我们感受到了最好的他们。这一本书,是我毕生都忘不了的。所有的人物,一切的事情,都深烙在我的脑海里,真的很希望自己也有这么好的青春年华。

《最好的我们》,它给了我们一生中最棒的,生动而又真实的耿耿余淮,简单贝塔,徐延亮周末,张平张峰。我们可以从这本书中看到很多,感受到很多,那就是最好的我们,最好的年华。

校园里回荡的笑声,是我们留下的;校园里的一草一木,是我们所留恋的。那个时候的我们,会是最好的我们,也会是我们最好的年华。一切的一切,终将会迎来,不论好与坏,都是我们所要经受的。

《最好的我们》读后心得(篇4)

《最好的我们》讲述了耿耿、余淮同桌三年的故事,在这些年里发生了很多事:有最好的班主任张平老师,有一群玩得很好的朋友,还有为了梦想不断努力的他们。虽然最后作者没有点明他们在一起了,但是我相信他们就是最好的。

八月长安将回忆写到了极致,将成长的点点滴滴以文字的方式展现给了我们,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高中时代的我,书里的一字一句都能引起我的共鸣、都能将我带回那年盛夏。那年,有写不完的理综试卷、有背不尽的古文、有神出鬼没的班主任、有我暗恋的男孩、有……那年,青春正好!

我很少看网剧,却一本正经的追起了《最好的我们》,只因这部剧能让我想起我的高中生活。一个时代的流逝,在夏天的风中留下空荡荡的遗响。《最好的我们》之所以能火,也行就是有许多像我这这样对过去念念不忘的人。

最好的我们必须自爱,只有自爱,你的心灵才会有一片晴空;最好的我们,就是为了梦想而努力拼搏、一直奔跑的我们;最好的我们,就是当下的我们,我们不能因为害怕失去,就不去拥有。我们都在追求自己认为的“最好”,殊不知也许最好的他或她就在我们身边。被爱的人是幸运而感动的,而爱人却是一次又一次猝不及防的心跳加速。

有人曾说:“光阴如梭,一切都生锈了”。我又何曾不希望自己能回到2012年,回到那个天气正好、微风不燥的夏天、回到那个目光清澈湿润的年少。

《最好的我们》读后心得(篇5)

跟朋友谈到感情问题,她说她明白了,现在不会再有非谁不可的事情,和他在一起,只因为刚好是他那份喜欢于她是妥帖的,如果换成另一个人,也未尝不可。我点头称是。

在很久以前我就已经意识到,其实我们早已失去因为瞬间爱人的权利,抑或是能力。让我们恋爱的原因不再是少年娟秀的字体、干净清香的校服外套、成绩单上趾高气扬的分数、在你难堪时伸出的手,甚至好看的面庞。

读《最好的我们》前,对剧情一无所知时,我就已经预见到我会哭,明明三五年没看过青春小说,但仅仅想到那个刚过不久的年纪时,就觉得内心非常酸涩。

我也有过像耿耿一样的感情的,和对方的座位离得也很近,甚至他也是个学霸,虽然我当时并没有那么渣。我也观察他,揣测他的心情思想,甚至自己脑补出他的人格,会费尽心机和他分享一个耳机哪怕最后仅仅是不到一首歌的时间,没有机会在上课以外的时间接触在暗中记住他放学后的动向,值日时小组都走完了只剩下和他也会很开心,会用笔尖戳他,会吵架,会冷战,会传纸条,会仔细思考他今天说过的话里有没有一点点暗示的含义,会在别人跑过来告诉我,我觉得谁谁喜欢你时表面正经地说她们乱讲然后内心心花怒放……这样的事情太多了,这样的事情大概也只会出现在那个除了学习只需要考虑爱情的时期。然而就是那样一个一切都有人替你操心的奢侈年代,父母老师还苛刻地要求你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到学习上,所以最好的爱人的时期,很多时候只能生生被浪费,或者以悲剧收尾。

更何况,很多时候,那些他并不像余淮,至少他不像。他不会送我回家,他不用手机,他不会跟我讲心里话,他不会承诺要一直坐我的前桌,他对我是尖子生对待普通学生的普通方式,他会隐藏野心,他会一边抱怨没复习一边考全班第一的成绩……他不是余淮,其实我也根本不是耿耿,我没有她勇敢坦荡,我的心思一直幽暗曲折,但我还是耿耿于怀了很久。

不过好在我没有挂住他很多年,我甚至没有为了他争口气考上好的高中。于是我也没有机会用文理分科,这个在高中生看来很了不起的抉择,表现为了他选择和他同一科的决心。是啊,当时我们所能给的多么微小又多么可笑,那不是像名牌香水、包包、领带那样有迹可循的奉献,是把自己虚无的前途捧上前去,哪怕对方根本不在意你的前途,哪怕这样的抉择在整场人生中其实也无足轻重但在你看来这就是全部啊,这是你所能给的全部,也是你为了满足自己的爱情,第一次愿意做出伟大牺牲。后来你不会再有这么傻的决定了,当简单放弃韩叙,当耿耿从北京离开,他们以后的人生里,就注定不会再有这样类似的决定了。今天看完这部书,我突然很遗憾,自己没有这样一次自我牺牲的机会,即使我和他的'选择在初中时就已经一致的明确,我们都是要念文科的。

当然还有一些很大的不同,比如我并没有严重到为了他不再恋爱,他也没有把我放在心上,那些曲折蜿蜒的心思在高中三年慢慢淡化,时过境迁演变为后来与人拖手睇戏,操心柴米油盐,假期回家独自混吃等死,为体重秤上波动的数字焦虑不安,微博上关注一堆美食时尚类博主,彻底抛弃了深度和前途的我。在看小说的间隙抬头望窗外,感觉仿佛回到中学的暑假,甚至想再摸一次那些习题,尝试一下改变人生的轨迹,却又随即意识到,一个二十岁的人,对自己的人生全无规划、全不努力,还过分念旧追忆青春,是多么可耻。

他则还像初中时那么厉害,念小语种,即将出国交换,在我看来未来一片明朗,是康庄大道。

没有谁还会像小说里一样找谁,在现实面前也不存在偶遇这回事,联系方式也只是通过我的刻意为之才得以重新加到,而我唯一有些煽情的表现,大概是生日那晚生病痛到接近失去意识,看到他发来简简单单快乐两个字还回了句谢谢,其实我好想告诉他,我病了,我躺在医院。但没必要,毕竟从前,也没有讲过。

小说里耿耿和余淮曾经一起巧合地学英语,我也和他一起学过英语,只是是在我们被分到同班之前,那时老师念英语名字让我们自己挑选一个,轮到我时老师每念一个他都在摇头,而我终于还是选择了一个令他摇头不止的名字给自己,后来我想,如果当时曾选了一个你喜欢的名字,那你是否就有可能喜欢我了呢。

都过去了,没有人会停在原地等,我们总会有新的生活。其实挺好,我一切还好,希望你还好,也是真的。

大概因为不是小说的缘故,所以我没办法像耿耿一样那么笃定那时的我们就是最好的我们,毕竟我们这个词也从未真正成立过,我只知道那是最好的我,那大概是我一生中最灿烂温柔的时期,好时光都该被宝贝,因为不再来。

《最好的我们》读后心得(篇6)

我们是家庭的希望,是祖国的花朵。未来,中国要靠我们建设,我们要为其添砖加瓦。现在,几乎每个家庭都只有一个孩子,因此如何教育我们这些独身子女,使我们长大以后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是爸爸妈妈们经常关心和讨论的话题。

爸爸妈妈看了《我们给孩子什么才是最好的?》这本书,开始更加关注我习惯养成的问题,而不是一直问我要成绩。要求我养成一个习惯:见到老人要问好。我也意识到了,我们应该更加孝顺长辈,长辈们是很不容易的,俗话说"百善孝为先",我们应该尊敬、关心他们。

我的爷爷奶奶家住的很远,在迈皋桥。当我在力小上学,接送成问题时,爷爷主动站了出来。当时爷爷的腿骨折才好,身体很虚弱,小时候我和爷爷没有经常在一起,关系也很生疏。

亲戚们都奉劝他不要接我,免得身体又出毛病,而爷爷坚决要接我,怕我一个人在路上遇到麻烦。每天爷爷在家帮奶奶把午饭烧好,吃好午饭后就到我们家,再帮妈妈烧好晚上的菜饭,看看报纸,快放学的时候就到学校来接我,每天下午四点半左右再回到迈皋桥的家。

爸爸知道爷爷很不容易,说:"不学礼,无以立。有礼貌是人生莫大的帮助。"对爷爷一定要有礼貌、要孝顺。要求我有好吃的首先要想到爷爷,有好的开心的事情也要和爷爷分享。爸爸自己也身体力行,给我做了很好的榜样——每周都要抽空去看望爷爷奶奶,捎上一些好吃的东西,陪他们说说话、聊聊天,关心关心他们的身体状况。

爷爷因为现在常运动,要赶车子,身体倍儿棒,可以追着汽车跑。要知道当初来接我的第一天,走路都走不稳,上下楼梯都要我扶。现在我和爷爷的关系也越来越好,爷爷已经成了我的一个知心朋友了。

读了这本《我们给孩子什么才是最好的?》,我懂得了,培养良好的习惯,形成良好的品德习惯是我们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我们应该从小事做起,养成自主的习惯。

蔡礼旭老师说的好:"接触地《弟子规》后,越学越感受到它对孩子的一生至关重要。"我的爸爸妈妈现在也在研读《弟子规》,希望能从中能取得一些教育我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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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读后心得【篇1】

时隔多年,当人生再次步入十字路口,我又重新拿起了这本厚重的著作,试图从中寻找一些梦想的痕迹。每个人的人生又何尝不是一部《人生》,尽管没有了高加林,现实生活中的90后大学生们又何尝不是新时代的杨加林、武加林、薛加林。你以为你考上了大学,学习了经济、检验、护理似乎就真的可以为祖国的卫生事业及金融行业贡献你当初的宏伟大志,你以为这个社会就应该是尊重知识、崇尚自由、注重公平,实则既不是知识欺骗了你,也不是时代辜负了你,其实我们不得不如同高加林面对黄土地一样,对待自己现在的生活,只有真正将自己的根在黄土地中扎稳扎牢,你才能在自己浇灌的树顶看到不一样的风景。

小说通过高加林的几起几落,及其与黄亚平、刘巧珍的爱情纠葛来推动整个故事情节的发展,它所反映的绝不仅仅是小说主人公的人生起伏,更是对当时陕北农村现状及变化的情景再现,是对知识分子命运的沉痛思考,是对国家未来的隐隐担忧。

“一个男子汉,不怕跌跤,就怕跌倒了不往起爬,那就变成死狗了”。“一个人应该有理想,甚至应该有幻想,但他千万不能抛开现实生活。去盲目追求实际上还不能得到的东西”小说中类似的论述不胜枚举,无论是通过人物对话还是穿插于篇章之中的对理想、对青年、对人性的阐述无不字字珠玑,读来如梦初醒、当头一棒。无论你身处何地、心在何方,更无论你年长年青、事从何业,一本《人生》都能让你不再感念生活的艰辛,不再模糊心中的理想,不再荒废流逝的时光。

人生读后心得【篇2】

对于一个不过24岁却要在高手云集的NBA球场里脱颖而出,成为篮球界唾手可热的新星来说,一切似乎只是梦想,似乎不经历多年的打拼是不可让梦想转变成为现实。可是对林书豪来说,这一切却是那么的顺理成章,这看似无可实现的事对他来说却是必然。他用他的努力创造了成功,用他的成功书写了传奇。

林书豪的成功并不仅仅在于他的幸运,也不关他的出身与国籍,他的成功源于他坚忍不拔的毅力,源于他积极向上的心态,源于他永不言弃的精神,也源于他坚持不懈的努力。娴熟的运球,精准的投篮,都不是一蹴而就的,也不是单纯的通过运气好就能获得认可,而是来自极端刻苦的训练。天分固然重要,但是如果没有后天的勤奋,一切自然无从谈起。只有通过坚持不懈的练习,忍受常人不能忍的辛苦,才能获得技艺的提高,才能随时准备迎接机遇的到来,才会获得幸运女神的眷顾。是自信,是对理想的憧憬,

纵观古今中外,凡是有成就的人,哪个不是抱有远大理想的人:马克思有理想,才会为人类的幸福而献身,贝多芬有理想,才会扼住命运的咽喉,创造出伟大的音乐;牛顿有理想,才会站到巨人的肩膀上;鲁迅有理想,才使锐利的思想穿透历史的天空,化作永恒;周恩来有理想,才会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

我们作为新世纪的一代学生,更应树立远大的理想。有了理想,就拥有了追求之源,奋斗之基。当教室的灯光漂白了四壁,我们还沉浸在知识的海洋里,采珍撷玉;当太阳唤醒了清晨,我们又已扬帆一天的远行。求索的路途上,我们尽享理想的宝贵赐予,尽享人生追求的美好时光。可是当我们一旦失去理想,就如飞翔的鸟儿断了翅膀,就如航海的船儿扯下了帆,又如拔节的树苗脱离了根。生活就会失去光彩,生命就会枯萎。人生的意义将无处可寻。

今天,是父辈们用蘸着鲜血的理想建成的;明天,更需要我们用蘸着汗水的理想去创造!不要说自己渺小,不要说自己平凡,我们每个人都是一束阳光,合起来就是一轮太阳,一个春天!雷锋,忠实地实践了为人民服务的诺言,他的名字才被人们永远的记住;杨利伟,以一个普通航天员的平凡,成就了中华民族飞天的梦想。

人生读后心得【篇3】

人生况味,静水流深

——《城南旧事》读书报告

我们一起来重温小说中感人的情节,这个情节选自《城南旧事——爸爸的花落了》一章中。

快回家去!快回家去!拿着刚发下来的小学毕业文凭——红丝带子系着的白纸筒,催着自己,我好像怕赶不上什么事情似的,为什么呀?

进了家门,静悄悄的,四个妹妹和两个弟弟都坐在院子里的小板凳上。他们在玩沙土,旁边的夹竹桃不知什么时候垂下了好几个枝子,散散落落的,很不像样,是因为爸爸今年没有收拾它们——修剪、捆扎和施肥。

石榴树大盆底下也有几粒没有长成的小石榴。我很生气,问妹妹们:

“是谁把爸爸的石榴摘下来的?我要告诉爸爸去!”

妹妹们惊奇地睁大了眼,摇摇头说:“是它们自己掉下来的。”

我捡起小青石榴。缺了一根手指头的厨子老高从外面进来了,他说:“大小姐,别说什么告诉你爸爸了,你妈妈刚从医院来了电话,叫你赶快去,你爸爸已经……”他为什么不说下去了?我忽然着急起来,大声喊着说:“你说什么?老高。”

“大小姐,到了医院,好好儿劝劝你妈,这里就数你大了!就数你大了!”

瘦鸡妹妹还在抢燕燕的小玩意儿,弟弟把沙土灌进玻璃瓶里。是的,这里就数我大了,我是小小的大人。我对老高说:

“老高,我知道是什么事了,我就去医院。”我从来没有过这样的镇定,这样的安静。

我把小学毕业文凭,放到书桌的抽屉里,再出来,老高已经替我雇好了到医院的车子。走过院子,看那垂落的夹竹桃,我默念着:爸爸的花儿落了。我已不再是小孩子。

二、在复杂的世界里,做一个简单的人。

人生很复杂,人性也很复杂。有些人、有些事并不能简单地区别其好坏、对错,因为世界太复杂了。所以像英子那样,学着在复杂的世界里做一个简单的人。因为有的时候我们也许会有这样的感受,面对喧嚣的尘世,顿感心情低落,好像所有的事情都在朝着越来越糟的境况发展,莫名地想哭,莫名地脆弱。因为这个时代走得太快了,我们每天都会接收很多讯息,看得太多,能得到的又太少,于是我们越来越容易变得焦躁,变得不快乐。很喜欢三毛说的一句话“我不求深刻,只求简单”。当你把心放宽,就会发现,生活中累的一小半来源于生存,一大半来源于自己。心放宽了,大事也成了小事,可以轻巧地解决掉。心越简单,人越快乐。特别喜欢一句话:“愿你走出半生,归来仍是少年。”希望大家都可以在喧嚣的尘世中,获得内心的宁静,保有纯粹的初心,获得真正的幸福。

人生读后心得【篇4】

“今天很残酷,明天更残酷,后天很美好”这句话一说出来,估计大家都很熟悉。阿里巴巴总裁马云,电子商务时代的风云人物。最近在看访谈节目《财富人生中-马云》中马云有提过《人生》这本书。

也许目前很多年轻人都把马云当做偶像,我当然也不例外,《人生》这本书真的对一个人影响这么大吗?我拿起电话,先打电话给创新书店帮忙查询这本书,创新书店说没有库存,而后打电话给解放西的新华书店。店员说还有库存,我就十万火急地去解放西那边买下了这本书。

6月25日,买到书的当天,我便认真地阅读起来。6月28日,把书看完了。(还没这么认真看过一本书,白天,晚上,公车上,路边)

故事中几个人物浮现在我们的眼前:主人翁:

高加林(教师,高中毕业,当时年代也算是文化人)

巧珍(没上过学,心里深爱着高加林,做的所有一切都是为了他,刘立本二女儿)

高明楼,刘立本(村里的能人,小干部,有点狡猾)

黄亚萍(干部子女,有点任性)

德顺老汉(村里面的光棍,人生阅历丰富,懂很多人生道理)

高加林的人生轨迹,从县里到农村,农村到县里,最后结局是被贬回村中。高加林的人生是奋斗的一生,心里有很多的人生抱负,从一个人民教师,到被高明楼利用权势赶下台,让他儿子三星当老师。明楼不得不从农民做起,在此期间,巧珍深爱着他,为他付出了很多。高明楼收获爱情以后,心里踏实下来,从农民做起,努力地干活,最后被安排到县里面做通讯干事,当起了记者,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县里面的风云人物。当时的高中同学亚萍也在县里面,在学校里面就曾经喜欢过高明楼,一直很仰慕他的才华,为了他,不顾当时社会的藐视与指责跟相处两年的男友分手,高明楼为了事业,毅然把巧珍给抛弃了。不顾道德观念的影响。受到社会上,村里面的指责。最后,被人举报走后门当了通讯干事,被重新贬回农村当农民。

高加林的人生是充满的矛盾的一生。不得不承认他为了理想,从一个农民踏踏实实地做起。最后靠自己的努力取得事业的成功,一心想离开农村,不满足现状,去施展自己的才华,并为之奋斗,的确让人敬佩。但是他为了人生,事业摈弃当时的社会观念,社会现实,最后落的这样的下场,也让很多人嘘唏。

人生读后心得【篇5】

理想是一艘航船,承载着我们的憧憬与希望;理想是初升的太阳,将一盏明灯在我们心中点燃,照亮我们前行的方向。

许多成功人士,从小就树立了远大的理想,正因为如此,他们才能有今天的辉煌。张海迪正因为有理想,才谱写了生命的赞歌;邓亚萍虽然个子矮,但她为自己的理想而拼搏,最终成了一代乒坛皇后;袁隆平为了让人民不再挨饿,励志当农业学家,成了中国乃至全世界闻名遐迩的杂交水稻之父这些成功人士无一不是从小就有了远大的理想,并且都有所成就,我从心底对他们产生了敬佩之情。

舒尔茨曾经说过:理想就像星星,我们永远都到不了那里,便是像水手一样,我们用它指引航行。巴金也曾经说过:理想不抛弃苦心追求的人,只要不停止追求,你们会沐浴在理想的光辉之中。读了《理想点亮人生》这本书,更坚定了我报效祖国、服务人民的志向,我决心从现在做起,树立远大理想,长大做一个对祖国有用的人。

我的理想是当一名记者,不论环境多么恶劣,我都要去采访,报道准确的新闻,帮助广大人民了解更多事情。我还要去外国采访,见识最广阔的世界,把我们的祖国改善得更美丽、发达。有了理想,我就要努力,从小事做起,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向着目标努力!加油!我在心中暗暗地为自己打气。

理想是一双隐形的翅膀,带我飞向天空,冲破云层,翱翔宇宙,成就辉煌!

《红书》读后心得(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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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书》读后心得 篇1

本来以为可以写很多文采飞扬的文字要述说我多红楼的感慨,可是细细想来却也有些迷茫,迷茫这亘古不变的历史,也迷茫这千言万语的爱情故事。有人说红楼梦是一部女人的血泪史,更是对清王朝衰落的见证。但还是有很多人值得我们去深究。比如荣国府的贾宝玉。

宝玉,这个出生便咬着一块玉,并且深受贾母疼爱。但是他人关于他的说法很多有人说他是“孽根祸胎,混世魔王”。有人说他是“乖僻邪谬,不近人情”。有人说他是“潦倒不通庶务,愚顽怕读文章”,“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然而我说他是多情的。他说:“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子就是泥做的骨肉。我见了女儿,便觉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其父贾政认为其必是“魔色鬼”“酒色之徒”。其实不然,他对薄命司令青春守寡的李纨、“枕霞旧友”的湘云、远嫁的“蕉下客”探春、悲观绝完后青春出家的“藕榭”惜春、跳井而死的金钏儿、含泪而死的可卿……他无不痛心疾首黯然悲叹。“春恨秋悲皆自惹,花容岁月貌为谁颜?”

说宝玉是个情圣,集中地体现在他对林黛玉的爱情之中。他们的爱情是一种新型的,历从未有过的,属于未来的爱情。这种爱情如此纯真、深挚、坚贞。林黛玉本是一个"情痴"、"情种",他为爱情而生,又为爱情而死,爱情是他的生命所系。只是,这个世界不符合他的梦想。他对林黛玉爱得真诚,爱得执著,始终如一,至死靡它。然而,他们爱情又是经历着风吹浪打,始终分隔的。在那样的环境里,其痛苦可知。

并且文章不仅反映了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爱情最终未修成正果的悲惨故事,也反映了新世界必将冲破旧世界的束缚,暗示着清朝的衰落。

《红书》读后心得 篇2

《红与黑》的男主人公叫于连,她的第一个情人是德莱纳夫人,第二个情人是马蒂尔德小姐。论身份地位来说,两任情人的身份都远远高于他。所以,我一个朋友是这样对我描述《红与黑》的,这就是一个男人靠着女人往上爬的故事。

我不认为于连有过爱情,至少直到结尾,也不曾见到过,爱情是一种高贵的存在,有人说,爱情是去守护一个人,用这个标准来说,显然,那两段情史都不能算作爱情。德莱纳夫人爱上了于连原本的样子,可是于连从德莱纳夫人身上想得到的只是一种身份,地位提高的满足感和征服一个比自己强的对象的征服欲,而且这是一段婚外情,所以哪怕勉强地说,最后那一刻他沉入了对德莱纳夫人的爱情,但是因为错误的开始,所以最后很难善终。况且,他竟然因为认为德莱纳夫人破坏了他和马蒂尔德小姐美好的未来,就想要杀了德莱纳夫人,可想而知,他从头到尾只想着自己的野心,并没有真正的投入到爱情中去。对于马蒂尔德小姐,他之所以想和马蒂尔德小姐在一起完全是被马蒂尔德的外在迷住了,初始来源于一种肉欲,后来一种越是得不到越想要的心情,狠狠地折磨了他。马蒂尔德只是把于连当作了一种幻想,马蒂尔德希望重复她崇拜的一段浪漫史,那也不是爱情,最后她亲吻了于连的死人头,也算是实现了她的愿望吧。

我不喜欢红与黑的故事,这个故事里唯一看到真情的就是,德莱纳夫人对于连的那份感情,可是由于德莱纳夫人的身份,还有从来没有陷入过爱情中,所以在她还没有真正的学会分析人的时候,就爱上了于连。当然,不得不说,如果分析了之后再爱上,能够被那么理智的对待的也许就不是纯真的爱情了。

于连这种对于野心的坚持,也许是不少还奋斗在基层,没有有钱人家的关系的我们,值得学习的一部分。但是他这种过度的自私,还有失去了真心这一点,绝对是我们应该摒弃的部分。我们应该学会用正确的方式实现自己的梦想。

《红书》读后心得 篇3

不得不说,有那么多的人在研究《红楼梦》呢!

故事讲的是一个家族的兴衰,一个家族的大小故事。主人公为贾宝玉,他应该说来是一个柔中稍稍带刚的男子,他的柔有部分是因为环境所致,他们家上上下下几乎都是女性,掌管全家的也全是女子,自然而然地就应了一句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他们的家族是因为家中一女子进宫当了皇帝的宠妃而盛起,于是他们天天吟诗作乐,而其中又有两女子非提不可,那便是薛宝钗和林黛玉。林黛玉生性猜忌,多愁善感,可贾宝玉偏偏就是喜欢她,她身子弱,老祖宗看不上她,便骗贾宝玉与薛宝钗成亲,林黛玉闻讯气死,而当贾宝玉揭开喜帕发现并非林黛玉,而林黛玉又身亡,悲痛欲绝,出家当了和尚。

这里的是是非非是“剪不断,理还乱”,古时女子争着要进宫,因为那样可以使家族富贵,可皇帝有上千嫔妃,得宠一时,没多久又要被淡忘了,她们又何苦进宫呢?皇帝饮酒作乐,衣食无忧,而老百姓则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生活之苦让人难以想象,也怪不得有了一次又一次的起义“造反”了,祸害之缘还是在于皇帝身上啊。这一出出的悲剧让人心寒而又愤怒,让人不由得痛恨起古时的苛捐杂税,它们把老百姓一步一步往火坑边上推,真让人深恶痛疾。

《红楼梦》一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了很多,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人也如此。

《红书》读后心得 篇4

文:胯下小儿自有红楼以来,论者多多,大都对宝黛爱情称颂有加,对宝钗小姐也偶有赞词,独对王熙凤女士视若“最毒妇人心”的典型带表,小子专喜打抱不平,且言上两句。这王熙凤实在是优点多多.

第一:孝敬长辈象贾府这样的人家是不愁吃不愁穿的,老人也不需要儿孙端茶送水的,所以,孝敬主要的表现就是尽量让老人活得开心一点。老太太在一群儿孙中最喜欢的就是宝玉了,可宝二爷从来就没让她老人家舒心过,正经书是从来不好好念的,三天两头的要摔玉,偶而还“害人”跳跳井,您说,摊上这么个活宝,老太太能开心吗?别的姐妹,也没看见谁有空把老太太逗乐了。倒是凤姐,最能明白老太太的心意,有事没事就能把她逗笑了,凤姐是“财迷”,陪老太太玩牌时总是故意输钱,目的无非是让她开心而已。凤姐有一回过生日,她那个混帐男人居然要拿出剑来追着她砍,您说,她心里多窝火呀!可是,在老太太出面调解后,她也就不吵不闹了。所以,至少比起宝玉以及他的那几个姐妹,凤姐算很孝敬长辈的了。

第二:恪守妇道,嫉恶如仇凤姐的老公贾琏有个族弟,名叫贾瑞,这人更加混帐。按说贾瑞的爷爷还是教书先生,他本人也读了不少书,可他居然打起了他嫂子---凤姐的主意.这要换了一般的人,说声“no”也就完了,可凤姐是谁呀?她眼里可容不下沙子,对这种狼心狗肺的东东不给点颜色瞧瞧,说不过去呀!报告上级?不行,怎么能让老人操心呢?自己来吧。于是,贾瑞上套,就在大冬天冻了一夜,活该!按说这事就完了吧,可贾瑞大概是冻糊涂了,色心不死,接着来。凤姐可不是好惹的,你还不死心啊?苦头没吃够!于是这回,贾蓉贾蔷一人收了他五十两银子。从此,贾瑞再也不敢往荣国府跑了。从这件事可以看出,凤姐对于婚姻是忠诚的,而且她不象一般的女人那样,她能够用自已的力量去惩罚恶人,比只会哭哭啼啼找妇联的人强得多了。有一次,凤姐的公公---老流氓贾赦看上了老太太的丫环鸳鸯,可他自己又不敢说,于是托她的婆婆邢夫人找到凤姐,希望她去找老太太说。前文说过,凤姐很孝顺啊,自然不能指着贾赦的鼻子大骂:“你这个臭流氓!”可是,她又那么的嫉恶如仇,自然也不能帮他的忙啊!于是,凤姐就展开她的聪明才智,三十六计,躲为上计。最后邢夫人在老太太那碰了一鼻子灰。百善孝为先,老流氓的行为又确实让人不齿,凤姐该怎么做?能有比躲开更好的办法吗?不失孝道,不为非作歹,凤姐,难能可贵呀!

第三:友爱弟妹有一次,宝玉和那一群姐妹们要开什么诗社,没银子,找管家婆---凤姐拿银子,按理说,荣国府的日子早就过得紧巴巴的了,凤姐不给,也说得过去啊!“再苦也不能苦孩子们”的道理凤姐还是懂得的,二话不说,银子摆上。还有一次,贾环和丫头赌钱输了赖帐,凤姐见到了,把他骂了一顿,出钱替他了帐。从这两件事可以看出,凤姐对弟弟妹妹也是很好的,这样的嫂嫂,没话说。

第四:持家有方宁国府贾蓉之妻秦可卿去世后,尤氏有病,不能料理丧事,于是凤姐临时转会宁国府,转会期一个月。王总教练上任伊始,一顿板子打了一个老队员先立威,不这样做没人听啊!凤姐的坏名声,大概就是这样的一些事得来的吧!可是,这里有矛盾了,手狠,得罪人,手软,难治家。怎么办?没有规沮不成方圆,我先立法,依法可也,不依则罚。凤姐的行为,可与包青天相比了。同样的不怕得罪人,同样的执法如山。这是别人病了,她代劳,比别人做得好。后来有一回她病了,嘿,她一个人的活要三个人来干,由此可见,她持家确有一套。

凤姐的坏名声,还有一件事,那就是尤二姐之死。各位请想想,你们的那个他有了另一个人,你会怎么办?哭,闹,是一般的,杀人不至于,愚意度之,杀人之心怕不止一个人会有吧!凤姐也是一个女人,自然也不例外。她视尤二姐为眼中钉,肉中刺完全可以理解,把她放到眼皮底下,对她有些虐待的行为也不算什么吧。至于尤二姐自己不堪忍受吞金了,那是她自己干的呀!凤姐又没有杀人!!!

尊敬长辈,爱护弟妹,嫉恶如仇,持家有方,不搞婚外恋,这就是王熙凤。姐姐妹妹们,不要学什么宝姐姐,林妹妹,学学凤姐姐就对了。哥哥弟弟们,不要追什么宝姐姐,林妹妹,追追凤姐姐就对了。

《红书》读后心得 篇5

蒋勋说《红楼梦》是一部关于青少年生活的小说,于是,在他这本《蒋勋说红楼梦》的8册书的第1册里,以原著为底板,解读了青少年的生活和思想,在理解和欣赏的视角下,让读者一窥那被他称为“隐秘而不定” "情深而善变“的青春期风貌的同时,其辩证思维、独特视角,引导读者思考如何与这个时期的孩子相处和沟通,并引出关于“说教”之于成长的作用。

尤其是贾宝玉在学堂里与秦钟、贾蓉等的同性的喜欢与纠葛,这些在我们看来是有悖于习惯认知的内容,更是凸显了青少年处于儿童与成人之间,模糊而不为人知的隐秘内心。读来,更觉得,理解人在不同时期的内心和情感,是何等重要!

上流和下流

人性中都有动物性的部分和升华的部分,从成人的角度看,老师或父母希望孩子动物性的部分都没有了,一下都变成了圣贤。

如果说“下流”不再是个预设的“坏”的判断,语言学上的“上流”跟“下流”,只是两个不同的状况,就是:一个可以提升,一个沉沦在动物性中,两者是互动的。

只有对人性里往下坠落的部分有更多的了解,提升才有可能实现。

沟通

当我们之间开始双向沟通的时候,我才发现这么多年我跟他们讲的生活秩序、道德规范都是废话,因为他们根本听不进去。

所以,当你不先预设立场的时候,你的窗和门就是打开的,有很多东西会进来,让你了解。

如果,你把门窗都关了,你就什么也不知道了,这个时候你的那些唠唠叨叨永远不会产生作用。

我正是因此同情贾政。他讲的所有知都没有发挥任何作用,因为他根本不知道这些青少年在学校里的任何事情。作者在这里用了”鱼龙混杂“和”下流人物“,是在讲人性的多面性。

一个孩子在温室里你保护得再好,他最后也不可能在温室里长大,你还是得把他送出去,这是他成长的一部分。外面的世界你再不喜欢,他也必须要在那个世界里成长。

台湾有一个写作和读书都非常好的知识分子,他很不喜欢外面的教育环境,就把女儿放在家里,单独教她。我听到以后觉得有点惊诧,我觉得即使是再深的爱,也不能把孩子放在玻璃房里面。因为怕孩子被带坏,而把所有自己认为坏的部分切割掉,这是最危险的,因为好与坏是相对的,就像防疫针一样,注入病菌会使人产生抗体。

《少年维特的烦恼》读后心得精选


当我们因为某些难忘的事情而心灵受到震撼时。这些感言也是记录难忘的经历的证明,优秀的感言要怎么写才好呢?或许你需要"《少年维特的烦恼》读后心得"这样的内容,仅供你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少年维特的烦恼》读后心得(篇1)

读完歌德的《少年维特的烦恼》,歌德果然深刻,他的思想是高贵的,他对于世界的感情真实,倾泄,每个句子都有打动人的,古典式的魔力。

古典哲学和古典文学吸引我们的就是那种朴素,并不复杂,没有太多趴在他们背上的蛤蟆。他们直来直往,与世界没有隔膜。相信理性和真挚,相信歌咏。而从某个门槛开始,这些坚固的东西都烟消云散了。在这之前,世界是个悲剧,在这之后,则成了彻头彻尾的喜剧。

小说的情节十分简单,年轻的维特来到一个小镇,这里的自然风光、淳朴的民风、天真快乐的儿童给予他极大的快乐。一次舞会上他认识了一个叫绿蒂的少女,她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都让他倾倒;绿蒂也喜欢他,却不能予以爱的回报,她已与阿尔贝特订婚。维特陷入了尴尬和痛苦,他毅然离开此地,力图从事业上得到解脱,有所成就,然而鄙陋的环境、污浊的人际关系、压抑个性窒息自由的现存秩序,都使他无法忍受,当他怀才不遇地重返绿蒂身边时,发现绿蒂已结婚,决定以死殉情,遂用一支手枪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阿尔贝特回来了,带来了维特的烦恼.我对阿尔贝特的评价还是挺不错的.首先当然要佩服他广阔的胸襟.现实的社会中又有哪个男人能容忍他的情敌留在他心爱的女人身边,而且还要以礼相待呢?何况是维特这样的疯子,一刻离开了绿蒂就会不舒服.

书中对他们俩最初的接触作了详实细腻的描写,虽然有点让读者不耐烦.不过作者这么写还是不无道理的,至少真正有学问的人可以从中读出它们之间性格以及其他方面的差异。就我个人所能理解,我觉得阿尔贝特在他那个时代里,显然是一个符合各方面伦理标准的人;而维特就有点超现实主义,有点放荡不羁,至少在阿尔贝特眼里是这个样子的。

随着时间的推进,维特渐渐融进绿蒂的生活,绿蒂的弟弟妹妹们显然也接受了这个闯入他们生活的陌生人。他们没有一个世俗成年人的眼光,但他们以孩子们特有的眼光选择了维特。他们不管这个维特在现实中人的眼中是多么的激进,多么的不理智;他们只知道维特对于他们来说就像他们的姐姐一样不可或缺。至于阿尔贝特在孩子心中的地位如何,书中并没有详尽的描述,不过通过思考,我们也不难得出一个合乎情理的结论。

尽管两人有着巨大的性格差异,但他们还是有一个共同之处的:就是他们都是爱着绿蒂的。只不过阿尔贝特的爱是一种理智的爱;而维特却不同。我的总结是:维特爱着她的一切,同时他又在用他的一切去爱她,最终甚至不惜牺牲生命的爱。

自相矛盾,求生的欲望。将他杀死的——“光明的黑暗”以及“光明中的黑暗”,反叛的动机是敏感和激情,力量是无名的青春冲动,蠢蠢欲动以及现实理想之差的反推动力量,机会为爱情和在使馆“活动”,对象是他和世界永远摆不正的位置。

至于维特与阿尔贝特之间的优点和缺点,我想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看法。但我门最关心的还是绿蒂对这两人的看法。绿蒂爱着谁,她又选择了谁?

《少年维特的烦恼》读后心得(篇2)

崇尚自然,崇拜天才,推崇民族意识,渴求冲破精神和物质束缚。疾呼反抗要求自由这些精神充溢在狂飙突进作家作品中,而歌德在此期间创作的《少年维特之烦恼》就是狂飙突进运动精神体现最为充分,印象最广泛的一部代表作品。与歌德大部分作品一样,这部《少年维特之烦恼》是他本人爱情生活的一次折光。歌德回到法兰克福不久,就得知自己的朋友耶路撒冷,在魏茨拉因恋人之妻而借凯德涅的手枪自杀的消息。相同的感情,相同的遭遇,在歌德内心激起了创造的冲动,他手不释卷,四周之内就完成了这部信体小说——《少年维特之烦恼》

这个小说没有什么引人入胜的,歌德曾有这样一句话做了概括“我描写了一个有着深沉细腻情感和真正观察力的年轻人,他陷入迷茫的梦幻中不能自拔,在沉思冥想中慢慢毁灭自己,直到最后被不幸的激情,特别是一种无止境的爱情粉碎,用一颗弹丸射进自己的脑子里”小说情节十分简单。

从这个简单的情节中,读者可以体现出德国新兴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精神,他要摆脱传统的束缚和精神的压制,渴求自由,张扬自我。

这部小说是用日记和书信写成的,这种题材适于披露主人公的内心世界,抒发苦闷的的心理和迷茫的情感。整部作品像一篇感伤的抒情诗,坦率,真实,袒露心扉,毫无矫饰,毫无做作,无论是主人公爱的欢愉或痛苦,都跃然纸上,像是捧出一颗跳动的心,激起了读者情感情感上强烈的共鸣和精神上极大的震撼。

《少年维特的烦恼》读后心得(篇3)

除了坟墓,我看不到别的结局!海涅曾说过,世界想知道自己是什么样子,于是创造了歌德。歌德就成了这个世界的一面镜子。

他的自杀是一种反抗,这是一个生活中的弱者、精神上的强者的惟一出路。世人倘若不再固执地调动想象力以召唤对恼人往事的回忆,而是忍受这无意义的当前,世人肯定会少受些苦。

我看到所有的效力都流于满足种种需求,这些需求又仅仅只是为了延长我们可怜的生存,此外再无别的目的。我继而看到,探索研究的某些要点对人产生的镇静作用,无非让人做着美梦而知命忍从罢了,好比一个人在四壁画上彩色形象和光明前景,而他恰恰是被囚禁在这四壁之间。

我们世人啊,经常抱怨好日子太少而坏日子太多,我以为这种抱怨多半没有道理。倘若我们始终有颗敞开的心去享受神每天为我们安排的好事,一旦坏事临头,我们便会有足够的力量去承受。

世上的一切都归于无聊,谁为了他人的缘故,而非出于自己的热情,出于自己的需求,为了金钱或者功名而疲于奔命,谁就永远是个傻瓜。

凡是做出一番事业、办成表面看来绝无可能之事的不同寻常的人,自古以来都被人骂作醉汉与疯子,死无论如何要比坚毅地承受充满痛苦的生命容意得多。

竭尽全力乃是坚强,那么,为什么过度紧张反倒是软弱呢?人的天性有其界限,它能承受欢乐、悲伤和痛苦,但有一定的限度。超过这个限度,人的天性就会毁灭。这个问题的关键不在于一个人究竟是软弱还是坚强,关键在于他受的苦有大有小而他是否都能经受得住。无论是道义上的或者是肉体上的痛苦,都有能否承受的问题。把一个死于恶性热病的人称作懦夫是不恰当的,同样,把一个自杀的人说成是胆怯也是悖理的,我就这么看。

人的天性在乱作一团、相互矛盾的力量的迷宫里找不到出路,人必死无疑。

人毕竟是人呀!当激情肆虐,而人类划定的界线又处处限制一个人时,他可能有的那点理智也就起不了什么作用或者根本不起作用。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人能很容易地理解另一个人。

万物皆逝,你能说此物常在吗?万物过往匆匆,迅如雷电,能够维持其生存之全部力量经久不衰的事物十分稀少。自然造就之物,无一不破坏其友邻,不破坏其自身。

幸福亦或不幸取决于我们拿自己与之作比较的那些对象,因此,对一个人来说,最危险的莫过于孤独。与此相反,尽管我们有种种弱点,尽管辛苦费力,如果我们照样继续工作,我们便会发现,虽说我们是逆风行舟;抢风转舵,慢慢悠悠,却比那些顺丰扬帆、飞桨速划的人行驶得更远。

拿自己作为标准去衡量别人至为愚蠢。我自然乐于听凭别人去走他们的路,只要他们也能让我走我的路。

尽管现在每个人都会说,地球是圆的:但这对我有什么用处呢?人只需要很小一块土地,便能在上面享受、若为在地底下长眠,那么,所需要的土地就更小了。

我能有的知识,人人都能有;而我的心则惟我独有。

人须臾即逝,因此,即使当他真正相信自己确实生存着的时候,即使当他此时此地的情状给人留下惟一真实的印象的时候,留在他的亲朋好友的心灵中或记忆里都时候,他已经在渐渐地变得暗淡直至消失,真是须臾即逝啊!

倘若神的肉身用嘴唇尝了杯中酒,连天上的神都觉得太苦,我为什么要充好汉,硬说这酒我尝了是甜的呢?

世界到处都一样;辛苦和工作,继而是报酬与欢乐,可是,这些对我有什么意义?

《少年维特的烦恼》读后心得(篇4)

在读《少年维特之烦恼》这本书之前,还没有一部著作让我觉得能细致的描绘出爱情是什么,红楼梦里的爱情缠缠绵绵,知是情却不道情,不求轰轰烈烈,但求哀婉千年,是中国式的爱情。而歌德的少年维特之烦恼里的爱情,却似小儿般的感情流露,真真切切,清晰彻骨,对爱情那种感受的细致描写深入骨髓,谁都有过爱情的体验,只不过有深有浅罢了。

以书信体的体裁让主人公维特用第一人称描述出他沉醉于爱情中的感受,是再好不过的了,没人能体会别人的感受,但人类的感受这东西却是相通的,你能以自己体会的感受去感受别人体会的感受,越是有着深刻体会的人越能感受别人。

我和这本书产生了强烈的共鸣,但是我看不下去这本书,或者说是我不想看下去,因为我体会过那种如梦幻般的幸福以及痛彻心扉的痛苦,我不忍也不愿再去体会。痛苦要比幸福长久和深刻得多。

幸福来时悄悄然,不知不觉中已深陷其中,而后相思之人最苦,既日日思夜夜梦却始终不能得偿如愿,就如绿蒂告诉维特他不节制,维特想要毫无保留的奉献,如果可能则会无止境的吸食。但是在爱情面前,谁不是这样贪婪呢?

如果我在当时接触了这本书,是否也会作出像维特一样的行为呢?

爱情的苦果要一口咬尽,慢慢尝舐只会愈陷迷津之地,其中的绵绵苦楚只有试过的人才知道。

《少年维特的烦恼》读后心得(篇5)

作为德国“狂飙突进”运动的代表人物,歌德在他的一系列作品中呼唤自由,歌颂反抗。《少年维特之烦恼》发表后,立即轰动了全德和全欧,它表现了觉醒的市民阶级知识分子在当时封建社会环境里的精神苦闷。小说对封建道德、等级观念的激烈反抗以及对个性解放、发展“天才”的强烈要求,喊出了当时觉醒的一代知识分子的内心呼声,因此进步人士对之欢呼喝彩。

小说描写进步青年对当时鄙陋的德国社会的体验和感受,表现了作者对封建道德等级观念的反应以及对个性解放的强烈要求:少年维特爱上了一个名叫绿蒂的姑娘,而姑娘已同别人订婚。爱情上的挫折使维特悲痛欲绝。之后,维特又因同封建社会格格不入,感到前途无望而自杀。

书中的言语敏感而细腻,追求自由的精神充斥着一切,读着它的时候,脑子里所显现的是大片的青色,是田园的颜色,是自由的颜色,是知己的颜色。曾看到一段文字这样写“对于他的精神和性格,你们定会深表钦佩和爱怜,对于他的命运定会洒下你们的泪水。

善良的人呀,你正体验着他那样的烦恼,那就从他的痛苦中汲取慰藉吧,倘若由于命运的播弄或自身的过错而觅不到知音,那就让这本小书做你的朋友吧。”

也曾看到某人说:“这是一本典型的资产阶级毒害青少年的大毒草,许多青少年由于读了这本书而走上了自杀的道路。但是在资本主义国家,这样的作品反而受到吹捧,甚至有人说自杀的人越多,说明这本书越有价值。由此我们不难看出资本主义国家的社会价值观是多么自私、残酷和荒唐!一个作家可以只为了自己的成名成家而不顾任何社会道德责任、甚至不惜剥夺读者的生命!”然则,这本书并不是教人自杀的,而之所以有那么多的人在看完它之后选择了了此一生的原因是活着就感受到与书中同样的痛苦。年轻本来就是痛苦,因为年轻的心就像是水晶做成的虽是晶莹美丽,却脆弱易碎;因为年轻的心就像是未成形的珍珠一般,总忍受着巨痛。于是他们便开始寻找永远和便宜的居所,使自己完整不受伤害,可什么是永远的呢?只有死亡吧。凭借着死亡的力量去消除一切的痛苦。无念无欲也就没有痛苦了。

《少年维特的烦恼》读后心得(篇6)

只因为你为爱而生维特死了,那个青衣黄裤的少年,用一把枪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他丝毫不畏惧,在他眼里,死亡已成为了一种救赎。“我捏住这冰冷的,可怕的枪柄,心中毫无畏惧,恰似端起一个酒杯,从这杯中,我将把死亡的香戮痛饮。”他穿着绿蒂碰过的衣裳,衣口袋里放着绿蒂曾佩戴在胸前的淡红色的蝴蝶结儿,冷静地去敲开死亡之门。

子弹已经装好,钟敲响了十二点。

我静静地合上书页,仿佛听到了那“砰“的一声,一切都须臾即逝。但我的脑中一直不断重复着维特死之前说的那段话,“我要先去啦,去见我的天父,你的天父!我将向他诉说我的不幸,他定会安慰我,知道你的到来,那是我将奔向你,拥抱你,当着无所不能的上帝的面,永远永远的和你拥抱在一起!”这样声嘶力竭的呐喊,听起来是那样哀恸和绝望,他只能把他们的爱情带入坟墓,祈祷着上帝能洒下同情的泪水,让他们的爱情开出花朵。这样伟大而又高傲的一个人,在爱情面前却是那样的渺小和可怜,也许他早就预料到自己的结局,因而他告诫后人,“做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吧,不要步我的后尘。”维特所不知道的是,他的举动已经吞噬了广大青年的心。没有人觉得他不伟大,因为不是所有人都有为爱而死的勇气。诚如他自己所说,“人世间只有很少高尚的人肯为自己的亲眷抛洒热血,以自己的死在他们的友朋中鼓起新的,百倍的生之勇气。”尽管维特的做法有些决绝,这样极端的爱也许会让活着的人背上沉重的负担,甚至失去爱的勇气,但维特还是义无返顾地做了。

他丝毫没有退路,自从见绿蒂第一眼开始,就不能自拔。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他对绿蒂的爱如洪水猛兽般日日在他的心中激荡,将他折磨,他内心的意志被蚕食鲸吞,明明知道绿蒂已经订婚,“尽管仅只是些稍纵即逝的影子,但只要我们能像孩子似的为这种现象所迷醉,它也足以造就咱们的幸福”,他这样的为自己找借口,一次又一次的去找绿蒂,直到阿尔伯特回来,他痛哭了一个夜晚。面对已为人妻的绿蒂,他只能不断压抑自己那火热的情感,在每晚睡觉前,一遍遍亲吻绿蒂的信物,同时还要忍受道德的炙烤。在他意识到这辈子都不可能拥有绿蒂时,他开始坐卧不安,整日混混沌沌,神智不清,就像被恶鬼驱赶着这游荡的步行者一样,那种爱而不得的欲罢不能将可怜的维特折磨的奄奄一息,苟延残喘。他那极度的空虚甚至让他萌生了极端的想法,杀死她的丈夫,再杀死她,再杀了自己。然而善良的维特,最终决定牺牲自己。在最后一次见绿蒂时,他双眼噙满泪花,为绿蒂读了几首莪相的诗歌,在念到最后那句“明天,有位旅人将到来,他见过我美好的青春,他的眼儿将在狂野里四处寻觅,却不见我的踪影。”绝望的维特一头倒在绿蒂身上,两人灼热的脸依偎在一起,再也控制不了的狂吻起来。这是他们唯一的一次亲近,也是最后一次。维特心中只有一个强烈的想法,他要为绿蒂死,不是绝望,而是信念。

可怜的维特,他用一曲死亡的葬歌成全了所有人的解脱。这样惨烈的爱情,这样伟大的牺牲,让人不禁潸然泪下。我相信,维特那朝圣者灵魂,将伴着着他飞向那无所不能的上帝。

《少年维特的烦恼》读后心得(篇7)

一个假期觉得幸福极了,却又不知该干些什么,于是决定用看书来打发时间,而该看些什么书却让我为难了。说实在的,我本人对国外的作品并没有多大的兴趣,看这本书时也只是鉴于无聊的情况下和手中正好有这本书罢了。但是当我看进去之后,内心的确有了不小的震撼。

《少年维特之烦恼》是歌德最著名的代表作之一,也可看作是他前半生的写照。《少年维特之烦恼》中融进了他大量真实的生活经历。23岁的时候,歌德曾经爱上一个名叫绿蒂的女子,然而她却是有夫之妇。歌德因此绝望而痛苦,脑子里不时出现自杀的念头。而这时他的一个朋友耶鲁撒冷也恰好因恋上同事妻子而绝望自杀。此消息大大震动了歌德。他把自己对绿蒂之恋与耶鲁撒冷事件混合在一起,便构成了整个故事的轮廓。只用了四个星期的时间,歌德就完成了这部小说。1774年,小说一发表便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整个欧洲掀起了一阵维特热,歌德的手揭开了沉睡在当代的深深激动着的心灵里的一切秘密。

我们可以想见维特的形象:青衣黄裤,清秀而瘦弱,敏感而多情。他保持了童真的本性,面对世界时他的心明净如一泓清水。他重视自然真诚的感情,珍视他的“心胜于其它一切”,对阿尔伯特似的理智冷静的人非常不满。他对绿蒂的一见钟情、一往情深,也正是因为她如此天真无邪,在举止行事中保持了一个少女可爱的自然本性。绿蒂在维特的心中完全就是自然与美的化身,他对她的爱简直达到了“忘我”的程度!

绿蒂难道仅仅是维特的恋人?她几乎是维特全部理想的化身,美的代表。当维特的理想在现实中无所依傍的时候,他遇见了绿蒂,绿蒂成为他心灵的攀附对象和避难所。他对她的爱虽是炽热的、忘我的,却已偏离了爱的真义,因为这是一种非理性的、变态的爱,最后的结果不是毁灭他人,就是毁灭自己。与其说他爱的是绿蒂,不如说他爱的是他自己,千方百计地要从对异性的征服中证明自我存在的价值。正因为如此,在理性的藩篱面前,维特的内心才会产生如此复杂的纠葛和深沉的痛苦。他在现实与绿蒂之间徘徊,而终究得不到爱人的事实又使维特变得愈加疯狂。最终他还是失去了绿蒂,维特全部的人生希望、青春的热情、生活的勇气都被一道摧毁,从而只得以极端的方式——自杀来表露对现实的反抗。席勒深刻地分析了维特的悲剧,他说:“一个人物以热烈的感情拥抱一个理想,并且逃避现实,以便追求非现实的无限;他不断地在他身外寻求他永远在他自己的天性中所破坏的东西;他觉得他自己的梦想才是唯一现实的东西,他自己的经验无非是永久的束缚;他把自己的存在看作是束缚,应当把它粉碎,以便深入绝对的现实。”

在《少年维特之烦恼》中,主人公的自我意识相当强烈。青春和美,都是他热切向往的东西。他为自由而生,为自由而死,他宁死也不愿放弃自己的理想和追求。然而,这种价值目标如何实现呢?当然不可能通过改造社会的实践,我们的主人公还没有这样的思想觉悟,他们在命运的掌心里只能是一枚渺小而安静的棋子。因此他们只能选择爱,爱它个地老天荒、至死不悔,这样或许能抒发心中的苦闷?在这个意义上说,这不仅仅是他们个人的悲剧,也是整个时代的悲剧。

《少年维特的烦恼》读后心得(篇8)

我初读此书是在小学,只记得当时把这本书当作了一本言情小说,觉得看了很没劲,印象中一直是维特在抱怨,似乎他的烦恼是挺烦人。但十多年过后,当我再次翻开这本书,闻着书香重新回味时,我突然意识到以前的思想是多么的单纯,认识是多么浅薄。以下便是我现在对这本书的一些感受的记录……

维特的日记中,开始几天的几句话让我很有共鸣,也认识到他是个很单纯的人,一个有思想的人。他在1777年5月4日的日记中写到:“我不会再像往常那样反复咀嚼命运赐予我们的点滴不幸了;我要享受眼前,过去的事据让它过去吧。”可见,他对自己的人生是有过思考的,也是有理性的认识的。让人感觉不到像这样的能认识到这一点人生哲学的人居然会最后选择自杀,来结束自己的生命。这句话也让我想起泰戈尔的一句话:如果你因错过太阳而流泪,那你也错过群星了。说的很值得品味,尤其是在在遇到一些不幸(自认为的)时。

在他后几天的日记中都有记载他十分向往大自然,愿意居住在小镇上;厌倦都市喧嚣、嘈杂。他一直在想象自己“躺在涓涓溪流旁,倒卧在深草里,贴近地面,观赏千姿百态、形状迥异的细草”,“门前便是一泓清泉,泉上有短墙护围,高耸的树木遍布四周,绿荫如盖,清爽宜人”,一直在憧憬那种田园式的理想化了的生活。他认为唯一能使他的心灵获得平静的,就是小镇周围的优美动人的自然风光。在小镇居住的那段日子里,他常常流连大自然的美景之中,忘记时间、忘记了自己以及周遭的一切。他常躺在淙淙流泻的小溪旁那高高的草丛中,仔细观察泥土中千差万别的小草和种各样的小昆虫,用心聆听大自然万物所发出的天籁之音。只有在这时,在与大自然接近的过程之中,他才感到喜悦、幸福和平静。维特深感自己在大自然面前的笨拙,他想画下眼前的景色,却觉得自己失去了绘画的能力,“一笔也画不出来”。在维特给好友威廉的一封信中这样写到:“今后唯独以自然为本。只有自然才无限丰富,只有自然才造就大艺术家……所有的规则(别人想怎么说就怎么说)偏偏破坏了对自然的真实感受以及对自然的真切表现!”由此可见维特的思想和智慧闪烁着崇尚自然的质朴光泽。他敢于冲破旧有的艺术观念的束缚,从对生活的细致体察中体味艺术的真谛。

维特没有任何世俗的等级偏见。作为一个出身于中上阶层的人,他并没有盲从社会时尚,像这个阶层的其他人那样,对下层普通老百姓采取冷淡而疏远的态度,更不会以恩赐者的身份去对待他们。他对于“此地贫贱百姓”最初的粗鲁和敷衍,报以宽容、理解的态度。最后在真诚的打动下,他终于被他们接受,还帮助一个年轻女仆把水罐放到头顶。

我感觉,绿蒂在作品中不仅仅是维特钟情的一位妙龄少女,而实际上是维特生活、社会理想化的化身,是真、善、美的代表。在最后她选择离维特远去,则暗示了美的失落和维特梦想的破灭。